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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商籍
匠籍
警种
景迹人
貌阅
《漢語大詞典》:商籍
清 代因经商而留居其地,子孙户籍准附编于行商之省分,称“商籍”。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其经理之也,必察其祖籍。”
《漢語大詞典》:匠籍
匠人的户籍。 明 王琼 《双溪杂记》:“北征之马聚於马房,营造之兵终归匠籍。” 吴晗 《先元璋传》第五章二:“在 明代 户籍中,军籍和民籍、匠籍是主要的户口。”参见“ 匠户 ”。
分類:匠人户籍
《國語辭典》:匠户(匠戶)  拼音:jiàng hù
1.从事工匠的门户。《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二》:「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
2.匠役的户籍。元代统治者徵调各类工匠服徭役,编入户籍,称为「匠户」。世代承袭,不得改业。至明代改为轮班作业,除定期服役之外,馀时可自制产品,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至清朝废除匠籍,恢复自由身分。
《漢語大詞典》:警种(警種)
警察的基本类别。一般按其任务分为户籍、交通、消防、治安、刑事、司法、铁道、边防、外事、经济、武装等警种。《北京日报》1981.9.7:“经济民警是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设立的一个新警种。”
《漢語大詞典》:景迹人(景跡人)
宋 元 时为盗贼所立的特殊户籍。其居处门首立红泥粉壁,开具姓名、犯事情由,每月分上、下半月面见官府接受督察。元史·刑法志三:“诸诈称搜税,拦头剽夺行李财物者,以盗论,刺断,充景跡人。”
《國語辭典》:貌阅(貌閱)  拼音:mào yuè
检查户口的同时,也检验人的年龄和相貌是否符合。《北史。卷七四。裴蕴传》:「户口多漏。或年及成丁,犹诈为小,未至于老,已免租赋。蕴历为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条奏,皆令貌阅。」也作「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