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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文
妙文
妙法莲华经文句
邠祁文陀弗
邠耨文陀弗
邠耨文陀尼
金刚顶经瑜伽文殊师利菩萨法
金刚顶瑜伽经文殊师利菩萨仪轨供养法
金刚顶超胜三界经说文殊师利菩萨秘密心真言
供养文
法文
法华文句记
阿育王石刻文
阿遮昙摩文图
佛类词典(续上)
名句文贝文
妙文
妙法莲华经文句
邠祁文陀弗
邠耨文陀弗
邠耨文陀尼
金刚顶经瑜伽文殊师利菩萨法
金刚顶瑜伽经文殊师利菩萨仪轨供养法
金刚顶超胜三界经说文殊师利菩萨秘密心真言
供养文
法文
法华文句记
阿育王石刻文
阿遮昙摩文图
名句文
【佛学大辞典】
(术语)诠体为名,显义为句,此二者所依之音声屈曲及字形为文。
(术语)诠体为名,显义为句,此二者所依之音声屈曲及字形为文。
贝文
【佛学大辞典】
(杂语)记于贝多罗叶之经文也。大唐三藏圣教记曰:「恩加朽骨,石室归贝叶之文。」性灵集八曰:「贝文连珠,龙章金响。」
(杂语)记于贝多罗叶之经文也。大唐三藏圣教记曰:「恩加朽骨,石室归贝叶之文。」性灵集八曰:「贝文连珠,龙章金响。」
妙文
【佛学大辞典】
(术语)说妙法之经文也。法华经谓之一乘之妙文。
(术语)说妙法之经文也。法华经谓之一乘之妙文。
妙法莲华经文句
【佛学大辞典】
(书名)二十卷,隋智者说灌顶记,释法华之经文。所谓法华三大部之一。略曰法华文句。
(书名)二十卷,隋智者说灌顶记,释法华之经文。所谓法华三大部之一。略曰法华文句。
邠祁文陀弗
【佛学大辞典】
(人名)Pt!rn!amaitra%yan!iputra,比丘名。(参见:富楼那)
(人名)Pt!rn!amaitra%yan!iputra,比丘名。(参见:富楼那)
邠耨文陀弗
【佛学大辞典】
(人名)(参见:邠耨文陀尼)。
(人名)(参见:邠耨文陀尼)。
邠耨文陀尼
【佛学大辞典】
(人名)Pu%rn!amaitra%yan!i-putra,富楼那尊者之母曰邠耨文陀尼。富楼那曰邠耨文陀弗,或邠耨文陀尼子。弗者,子之义也。(参见:富楼那)
(人名)Pu%rn!amaitra%yan!i-putra,富楼那尊者之母曰邠耨文陀尼。富楼那曰邠耨文陀弗,或邠耨文陀尼子。弗者,子之义也。(参见:富楼那)
邠耨文陀尼
【佛学大辞典】
(人名)Pu%rn!amaitra%yan!i-putra,富楼那尊者之母曰邠耨文陀尼。富楼那曰邠耨文陀弗,或邠耨文陀尼子。弗者,子之义也。(参见:富楼那)
(人名)Pu%rn!amaitra%yan!i-putra,富楼那尊者之母曰邠耨文陀尼。富楼那曰邠耨文陀弗,或邠耨文陀尼子。弗者,子之义也。(参见:富楼那)
金刚顶经瑜伽文殊师利菩萨法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异名五字咒法。说五字文殊之修法。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异名五字咒法。说五字文殊之修法。
金刚顶瑜伽经文殊师利菩萨仪轨供养法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说念诵文殊菩萨之法。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说念诵文殊菩萨之法。
金刚顶超胜三界经说文殊师利菩萨秘密心真言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说五字文殊之法。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说五字文殊之法。
供养文
【佛学大辞典】
(杂名)依观佛三昧海经十(念十方佛品)所记奉献香华时之发愿文而作者。于法会之式为供养文讽咏之。见鱼山集略。
(杂名)依观佛三昧海经十(念十方佛品)所记奉献香华时之发愿文而作者。于法会之式为供养文讽咏之。见鱼山集略。
法文
【佛学大辞典】
(术语)说佛法之文句也。
(术语)说佛法之文句也。
法华文句记
【佛学大辞典】
(书名)十卷,唐湛然,释法华文句。
(书名)十卷,唐湛然,释法华文句。
阿育王石刻文
【佛学大辞典】
(杂名)阿育王磨崖等所刻之教法诰文也。阿育王既归佛法,欲普布德教于四方,故于己领土,到处刻教法诰文,法显传及西域记等,处处记石柱之事,谓是阿育王所建,是也。其后湮没者多,世人遂无知者,至近代欧洲人旅行印度各地方,发见几多之磨崖等,经普林摄Prinsep氏等苦心研究,遂得读破其诰文,确定为阿育王使刻者。其发见者,有大磨崖七所,小磨崖七所,石柱九基,有铭文之石窟三所。大磨崖虽略有具缺,而大都各有十四章之诰文,皆磨砺岩或大石,而镌刻文字,其中亦有彫饰象身等者。其文字或用祛卢瑟底Kharos!t!hi文字书之(仅有二大磨崖用此文字),或用古梵字记之。祛卢瑟底文字与梵字反对,读法自右而左。此等大磨崖所刻十四章之诰文,据其中之记载,可知为阿育王灌顶(即位)第十二年至第十四年之间所刻者。小磨崖各刻诰文(与前十四章异),一章或二章,或同或否。石柱九基中,六基各有同文之教法诰文七章,他三基各有简短之别文一章,虽多毁损,亦有柱头柱身完全者。柱头者,铃形之上,有圆板,其侧缘彫饰莲华忍冬花或鹅类,板上置狮子像者为多。其长,小者三十二三呎,大者及四十二呎馀。其直径,下部约二呎乃至三四呎。自其诰文所载考之,可知为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之间所刻者。石窟三所,各刻铭文一章,皆不长。今述各诰文及铭文之大意如下:大磨崖诰文十四章,禁畜之牺牲及祭典。施药,移植药草,并植树穿井,以利人畜。官民皆应每五年参集正法之大会。应不怠正法之弘通。任命大法官,使努力庶民之康安,穷乏之救恤。亲听政事,以利民众。与异教徒勿互相争。废畋猎。应止败德无益之俗典,行正法之式典。应为来世离罪业。应行法施。异教徒应相和合,无论何法皆应重之。悔悲迦
伽征服之惨事,归于正法,于希腊五王国及他国弘通法音。又记诰文刻石之缘由。又别文二章,皆记应爱抚百姓,使得二世之福祉,每五年应催无遮大会。小磨崖之诰文,或谓弘法既及全印,将来尚应益益扩布,增进天祐。或言应作孝顺等正行。或对于摩揭陀之僧众记王归敬三宝之志厚及佛宣说之经法应长存。石柱之诰文七章,言任辅弼之任者,应无上下之别,诱导民于正道。正法殊胜。勿为恶业。知事应以慈仁为旨,宽于赏罚。应不行杀害生类或去势等。一切阶级,一切异宗,皆为王所崇敬及禅定功德宜尊等。其简短之别文,或记王妃施舍树林等因缘。或记王之参拜并建柱等。石窟之铭文,各记其洞崖施舍之事。以上皆为现今所发见者。而后来之学者,或再发见未发之遗物,未可知也。
(杂名)阿育王磨崖等所刻之教法诰文也。阿育王既归佛法,欲普布德教于四方,故于己领土,到处刻教法诰文,法显传及西域记等,处处记石柱之事,谓是阿育王所建,是也。其后湮没者多,世人遂无知者,至近代欧洲人旅行印度各地方,发见几多之磨崖等,经普林摄Prinsep氏等苦心研究,遂得读破其诰文,确定为阿育王使刻者。其发见者,有大磨崖七所,小磨崖七所,石柱九基,有铭文之石窟三所。大磨崖虽略有具缺,而大都各有十四章之诰文,皆磨砺岩或大石,而镌刻文字,其中亦有彫饰象身等者。其文字或用祛卢瑟底Kharos!t!hi文字书之(仅有二大磨崖用此文字),或用古梵字记之。祛卢瑟底文字与梵字反对,读法自右而左。此等大磨崖所刻十四章之诰文,据其中之记载,可知为阿育王灌顶(即位)第十二年至第十四年之间所刻者。小磨崖各刻诰文(与前十四章异),一章或二章,或同或否。石柱九基中,六基各有同文之教法诰文七章,他三基各有简短之别文一章,虽多毁损,亦有柱头柱身完全者。柱头者,铃形之上,有圆板,其侧缘彫饰莲华忍冬花或鹅类,板上置狮子像者为多。其长,小者三十二三呎,大者及四十二呎馀。其直径,下部约二呎乃至三四呎。自其诰文所载考之,可知为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之间所刻者。石窟三所,各刻铭文一章,皆不长。今述各诰文及铭文之大意如下:大磨崖诰文十四章,禁畜之牺牲及祭典。施药,移植药草,并植树穿井,以利人畜。官民皆应每五年参集正法之大会。应不怠正法之弘通。任命大法官,使努力庶民之康安,穷乏之救恤。亲听政事,以利民众。与异教徒勿互相争。废畋猎。应止败德无益之俗典,行正法之式典。应为来世离罪业。应行法施。异教徒应相和合,无论何法皆应重之。悔悲迦

阿遮昙摩文图
【佛学大辞典】
(书名)Acala-dharma-mudra%,圣法印经之异名。圣法印经题下曰:「天竺名阿遮昙摩文图。」佛对比丘说圣法印者。案阿遮,译曰无动。昙摩,译曰法。即指圣法印也。
(书名)Acala-dharma-mudra%,圣法印经之异名。圣法印经题下曰:「天竺名阿遮昙摩文图。」佛对比丘说圣法印者。案阿遮,译曰无动。昙摩,译曰法。即指圣法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