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19,分2页显示  上一页  1
分类词汇(续上)
踦零钱
赠耗
散估
经总制钱
《漢語大詞典》:踦零钱(踦零錢)
宋 时的一种杂税。宋史·儒林传四·杨泰之:“知 果州 。踦零钱病民, 泰之 以一年经费储其赢为诸邑对减,上尚书省,按为定式。”
分類:杂税
《漢語大詞典》:赠耗(贈耗)
旧时征收赋税,以转运亏损为名,额外加征以供弥补的一种杂税。 清 叶梦珠 《阅世编·徭役》:“乃运军犹借米色,需索勒掯会银酒饭,种种不一,驯致 顺治 十一、二年间,会银每石加至三钱,米色每石加至一钱五分,而当官之赠耗,额设之银米不与焉。”清史稿·食货志三:“ 乾隆 七年,定 江 南漕米赠耗永免停支例。”参见“ 贴赠 ”。
《漢語大詞典》:贴赠(貼贈)
封建时代,以漕运亏损为名,要民户补贴其损耗部分。 清 齐彦槐 《海运四诗寄潘吾亭观察》:“贴赠有银米,几抵脚价中。”清史稿·食货志三:“ 康熙 十年,议定 江寧 等府起运耗米及正粮一体贴赠, 苏 、 松 、 常 三府改折灰石,帮贴漕折等银悉免之。”
《漢語大詞典》:散估
晋 及 南朝 各代杂税名。隋书·食货志:“ 晋 自过 江 ,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歷 宋 、 齐 、 梁 、 陈 ,如此以为常。”
分類:杂税税名
《漢語大詞典》:经总制钱(經總制錢)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 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 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宋 叶适 《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於 亨伯 。”亦省作“ 经总钱 ”、“ 经总 ”。 宋 叶适 《黄子耕墓志铭》:“经总制有额无钱,十收六七…… 子耕 会一郡成赋,法应隶经总者,以十年中酌取之,阁免其逋负。钱额均等,故态尽革,更为最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其后, 叶正则 作《外稿》,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治平乃可望也。”参阅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文献通考·征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