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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瑹(字 廷圭 号 东海 )
李稷
李容
李昶(字 文烨 )
李浩
李让( 富阳侯 恭敏 )
李忠
李思聪(字 仲谋 )
李英
李远( 安平侯 )
李浚( 襄城伯 )
李谦(字 子让 )
李芳远(字 遗德 )
李骥(字 尚德 )
其它辞典(续上)
李谦李瑹(字 廷圭 号 东海 )
李稷
李容
李昶(字 文烨 )
李浩
李让( 富阳侯 恭敏 )
李忠
李思聪(字 仲谋 )
李英
李远( 安平侯 )
李浚( 襄城伯 )
李谦(字 子让 )
李芳远(字 遗德 )
李骥(字 尚德 )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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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山东滋阳县人,进士出身。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登辛未科殿试三甲第七名,后事无考。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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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瑹,字廷圭,号东海,广东化州双牌村人,化州上院李氏,同进士出身。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庚午科举人,洪武二十七年,登甲戌(1394年)榜进士,历任浙江温州府永嘉知县、广西柳州府同知。
人物简介
简介
朝鲜人。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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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福建同安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洪武二十三年,福建庚午乡试中举。洪武三十年(1397年),参加丁丑科会试,登进士,官授监察御史。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63—1431 【介绍】: 明陕西泾阳人,字文烨。洪武二十九年由举人入国学。擢左军都事,升户部郎中。永乐初,以荐特升行部右侍郎,参预营建北京。宣德间,升户部尚书,总督仓场,卒官。
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八二
李浩,清远人。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一三九三)贡生,官太平府教授。事见民国《清远县志》卷一〇。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03 【介绍】: 明庐州府舒城人。初尚燕王女,为燕府仪宾。燕王起兵,从取大宁,战白沟河有功,掌北平布政司事。建文帝执其父李申,欲诱降之,让不从,遂杀申而籍其家。永乐元年,进驸马都尉,封富阳侯,掌北平行部事。卒谥恭敏。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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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云南昆明人,进士。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李忠中式甲戌科三甲第四十八名进士。官至凤阳县知县。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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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聪,字仲谋,湖南桂阳州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进士出身。洪武二十六年,湖南乡试中举。洪武二十七年(1394),登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奉诏出使缅甸,并呈上《郤金诗》,明太祖朱元璋特旨嘉奖、赐衣。后升任江西布政司右参政,死于任内。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西番人。父南哥洪武中率众归附,授西宁州同知,进西宁卫指挥佥事,英嗣官。永乐十年以镇压叛番,进都指挥佥事。宣宗朝擢右府左都督,恃功而骄,所为多不法,下狱论死,寻得释。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64—1409 【介绍】: 明凤阳怀远人。袭父职,为蔚州卫指挥佥事。成祖时累功为都督佥事,封安平侯。沉毅有胆略。永乐七年从丘福出塞,至胪朐河,谏福勿轻敌,不听。兵败,远陷阵死。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05 【介绍】: 明南直隶和州人。洪武中嗣父职为燕山左卫副千户,从燕王起兵招募壮勇,破南军于真定。转战山东,为前锋。累迁都指挥使,封襄城伯。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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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1365年—?),字子让,山西平阳府绛州稷山县人,民籍。进士出身。县学生,建文元年,己卯科乡试第四十六名。建文二年(1400年)庚辰科会试第九十五名,殿试登进士三甲,授开城知县。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李芳远(1367.05.16—1422.05.10),即朝鲜太宗,字遗德,李氏朝鲜第三代君主,朝鲜王朝第一任国王。朝鲜太祖李成桂第五子,母亲为神懿王后韩氏。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67—1436 【介绍】: 明山东郯城人,字尚德。洪武二十六年举人。入国子监,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历新乡、东安知县。宣德五年擢河南知府,行火甲法,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盗者署其门“盗贼之家”。自此道不拾遗。维基
李骥(1367年—1436年),字尚德,中书省兖州郯城县(今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人,进士出身。洪武十八年,登进士二甲第一百零三名(《明史》等记载为洪武二十六年举人,为误)。后授予户科给事中,洪武年间管理市场盘问商旅极为苛刻,李骥上奏请求停止,不久被告发违纪免职。建文帝即位后,李骥被举荐为新乡县知县,任内安抚流民,提供农具从事生产,数千人因此返回家园。李骥母丧丁忧,当地官员百姓先后四次上奏请求留任,但没有获得批准。李骥丁忧期满后,永乐二年,改任东安县知县,任内为民请愿、重修东安县城防大门,因此获得吏部侍郎李昶等人举荐,升任刑部郎中。因事牵连,被贬保安卫。洪熙元年,明仁宗批准起用,李骥担任监察御史,期间上书十条治国安民策略,获得采纳。宣德五年(1430年),李骥前往巡视粮仓,发现军人高祥偷窃军粮,李骥将其逮捕、严加拷问。当时按《大明律》规定军官犯罪需请旨奏报,但李骥未经程序就审查,被定“应奏不奏”,被罢免。与此同时,高祥父亲散播谣言,称高祥与张贵等人一同盗窃,李骥接受了张贵贿赂,所以只罚高祥一人。刑部侍郎施礼提议将李骥处死。李骥上书申辩,明宣宗接受申辩、并要求施礼与都察院再次调查,最终證明了李骥清白。明宣宗斥责了施礼、恢复李骥官职。宣德五年十一月,李骥升任河南府知府。任内政绩突出,之前河南府境内有盗窃,李骥建立火甲制度,明确如果一户被盗,由户所在甲的百姓全部负责赔偿。而一旦查出盗贼,就在其家门上写“盗贼之家”字样。此外他还撰写《劝教文》宣扬教化,之后民风大变,河南府境内路不拾遗。其境内有伊王府,伊王朱颙炔多次用私事托付李骥,李骥均不听从。伊王府的内臣与兵士经常为害百姓,也被李骥阻止,因此特别忌恨李骥。有一年冬至,朱颙炔命李骥在四更时分去王府行礼,李骥如期抵达,朱颙炔却诬陷其迟到,并将其捆绑惩罚,次日才释放。李骥将此事上报明宣宗,宣宗大怒,下诏斥责朱颙炔,并将伊王府的承奉、长史、典仪等逮捕入狱。李骥为官端正谨慎,在河南府任职六年后去世,享年七十岁。死后当地官员百姓为其吊唁失声痛哭。死后由杨荣撰写《河南府知府李君骥墓志》,收录于《国朝献徵录》(卷之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