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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比类(比類)
整理,按类排比。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礼教:“然终不免为策括者,以其无心得而但知比类以求备也。”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礼教:“礼家讲求於纂辑比类,大抵於五典六仪之原多未详析,总缘误识以仪为礼耳。” 章炳麟 《〈新方言〉序》:“斯 戴君 转语之所以贵,因以比类,虑得六例。” 谢觉哉 《不惑集·整理材料》:“‘比类’,拿现在话讲,是‘调查研究’,是‘整理材料’。”
(1).仿效;效法。礼记·乐记:“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 孔颖达 疏:“比谓比拟善类,以成己身之美行。”国语·周语下:“其后 伯禹 念前之非度,釐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羣生。” 韦昭 注:“类,亦象也。”
(2).比照旧例。礼记·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芻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大小,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饗。” 孔颖达 疏:“已行故事曰比,品物相随曰类。”汉书·文帝纪:“它不在此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后汉书·范升传:“《京氏》既立,《费氏》怨望,《左氏春秋》復以比类,亦希置立。”
(3).比方,比喻。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颂赞:“及 三閭 《橘颂》,情采芬芳,比类寓意,又覃及细物矣。” 唐 萧颖士 《江有归舟三章》诗序:“文也者,非云尚形似,牵比类,以局夫儷偶,放於奇靡。” 明 王世贞 《〈何大复先生集〉序》:“其缘情即象,触物比类,靡所不遂。”
(4).比拟;比较。 唐 方干 《送道人归旧岩》诗:“若把古今相比类,姓 丁 仙鹤亦如斯。” 宋 王禹偁 《上太保侍中书》:“某因诣上閤,陈所见十事……其五事言内修其德,且引 汉文帝 时事迹以为比类。”《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年》:“定估比类当今时价,加贱减贵,酌取其中,总计合税之钱,折为布帛之数。”
(5).相类,相似。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茧有丝而茧非丝也,卵有雏而卵非雏也。比类率然,有何疑焉?” 晋 干宝 《〈搜神记〉序》:“ 卫朔 失国,二《传》互其所闻; 吕望 事 周 , 子长 存其两説。若此比类,往往有焉。”
《漢語大詞典》:比类合谊(比類合誼)
连缀、排比同类事物,归纳、综合其义。 汉 许慎 《〈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段玉裁 注:“先 郑 周礼注曰:今人用‘义’,古书用‘谊’。‘谊’者本字,‘义’者叚借字……比合‘人’‘言’之谊,可以见必是‘信’字;比合‘戈’‘止’之谊,可以见必是‘武’字,是会意也。”亦作“ 比类合义 ”。 清 戴震 《原善》卷上:“比类合义,灿然端委毕著矣。”
《漢語大詞典》:比类合义(比類合義)
见“ 比类合谊 ”。
《漢語大詞典》:比类合谊(比類合誼)
连缀、排比同类事物,归纳、综合其义。 汉 许慎 《〈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段玉裁 注:“先 郑 周礼注曰:今人用‘义’,古书用‘谊’。‘谊’者本字,‘义’者叚借字……比合‘人’‘言’之谊,可以见必是‘信’字;比合‘戈’‘止’之谊,可以见必是‘武’字,是会意也。”亦作“ 比类合义 ”。 清 戴震 《原善》卷上:“比类合义,灿然端委毕著矣。”
《國語辭典》:丑类(醜類)  拼音:chǒu lèi
1.恶人。《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志》:「致届官渡,大歼丑类。」
2.以同类的事物相比。《礼记。学记》:「古之学者,比物丑类。」
《漢語大詞典》:推类(推類)
犹类推。谓比类而推究。墨子·经下:“推类之难,説在﹝名﹞之大小。” 汉 王充 论衡·实知:“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 宋 苏轼 《郊祀奏议》:“ 秦 燔诗书,经籍散亡,学者各以意推类而已。”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吕超墓出土吴郡郑蔓镜考》:“唯索缕、采药、辟兵、却病之事兴作甚多,后世推类,或并以造竟。”
《漢語大詞典》:类见(類見)
(1).古礼名。诸侯死后世子见天子代父受国之礼。礼记·曲礼下:“既葬,见天子,曰类见。” 郑玄 注:“代父受国。类,犹象也。执皮帛,象诸侯之礼见也。其礼亡。” 孔颖达 疏:“此诸侯世子父死,葬毕而见天子礼也。类,象也,言葬后未执玉而执皮帛以象诸侯见,故曰类见。”
(2).比类而见。指由一事物由此而推看出类似的其他事物。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声律:“概举而推,可以类见。”
《漢語大詞典》:类叙(類叙)
谓按人或事物的性质比类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货殖传》后类叙 樊嘉 、 如氏 、 苴氏 、 王君 、 房豉 、 樊少翁 等。”参见“ 类叙法 ”。
《漢語大詞典》:类叙法(類叙法)
史书比类叙事的方法。即类叙数人于一传。始于 班固 汉书,如《鲍宣传》后历叙一代清名之士 纪逡 、 薛方 、 郇城 …… 曹竟 等。其后史书多采用此法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輒类叙数人……《齐书》之后,梁书亦有此类叙法。”
《漢語大詞典》:类叙法(類叙法)
史书比类叙事的方法。即类叙数人于一传。始于 班固 汉书,如《鲍宣传》后历叙一代清名之士 纪逡 、 薛方 、 郇城 …… 曹竟 等。其后史书多采用此法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輒类叙数人……《齐书》之后,梁书亦有此类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