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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转生死依涅槃
生死与涅槃
生灭(二)
十二因缘生灭二种观法
分别俱生
诸识生缘
能所引生
生死相续
四生(二)
生病
自生
自他俱生
非自他生
观生门
生灭门
转生死依涅槃
【佛学次第统编】
众生虚妄生灭,是为生死。诸圣涅槃境界,不为生死之所流转。涅槃梵语,又作泥日、泥洹、泥畔、涅槃那。旧译诸师,译作灭、灭度、寂灭、不生、无为、安乐、解脱等;新译作圆寂。灭者为灭生死因果之义,灭度者为灭生死之因果,渡生死之瀑流也。是灭即度也。寂灭者,寂为无为空寂安隐之义,灭为灭除生死之大患灭也。不生者,为生死之苦果再不生也。无为者,为无惑业之因缘造作也。安乐者,为安稳快乐也。解脱者,为离众苦也。
【三藏法数】
生死者,一切众生虚妄生灭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即一切诸佛所悟所證之果也。然生死涅槃,性元是一,但由迷悟,不分而分。众生迷故,即转涅槃而为生死;诸佛悟故,即转生死而为涅槃。若能了达生死即是涅槃,念念證入,是名转生死依涅槃也。
生死与涅槃
【佛学次第统编】
凡夫总相,即是生死。圣者之相,即是涅槃。涅槃非相,即就生死,说不生死,是涅槃相。
生灭(二)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
一、生 相续初名生 本无今有生
二、住 住异前后别 相续随转住
三、异 中随转名住 前后别住异
四、灭 灭谓终尽住 相续断名灭
十二因缘生灭二种观法
【佛学次第统编】
十二因缘有生灭二种观法:
一、生观者
一、无明缘行  二、行缘识  三、识缘名色  四、名色缘六入
五、六入缘触  六、触缘受  七、受缘爱   八、爱缘取
九、取缘有   十、有缘生  十一、生缘老死
二、灭观者
一、无明灭则行灭   二、行灭则识灭   三、识灭则名色灭
四、名色灭则六入灭  五、六入灭则触灭  六、触灭则受灭
七、受灭则爱灭    八、爱灭则取灭   九、取灭则有灭
十、有灭则生灭    十一、生灭则老死灭
十二因缘生灭二种观法
┌无明──────┬─惑迷
┌过去二因 ┤        │
│     └行────┐  │
│     ┌识──┐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触──┤ ├──→─业染
三世十二因果┤现在┤  └受──┤ ↑  ↑
│  │  ┌爱─→↓→↑→─┤
│  └三因┤取─→↓→↑→─┘
│     └有─→↓→┘
│     ┌生──┤
└未来二果 ┤   ├──────苦报
└死──┘
(二世十二因缘)
┌无明
│行
│识
│名色
┌现在十支┤六入
│    │触
│    │受
│    │爱
二世十二因缘 ┤    │取
│    └有
│    ┌生
└末来二支┤
└老死
分别俱生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惑由生起上说,有分别起与俱生起二种。略云分别俱生。
一、分别起 由邪师邪教邪思维三缘而起之我见边见等理惑,谓之分别起。言分别者,思量识别诸事理曰分别。是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为心心所之异名也。三界之心心所,以虚妄之分别为自性,即妄于无法无我之上,而分别我法也,故称之为分别之惑。断此分别之惑,谓之无分别慧。发智论云:「法归分别,圣归涅槃。」然分别说有三种:
一、自性分别 心心所之自性,对于现前之境,而寻求动跃,如眼识之识别色,耳识之识别声,谓之自性分别,是现量也。
二、计度分别 种种差别之事,猛利思量推度也。
三、随念分别 追念思惟经历之事也,此二者限于意识,是比量非量也。
二、俱生起 依无始以来之熏习力,与自身俱生之贪瞋等事惑,不假前分别所起,对于境自然而起者,为俱生起。唯识论曰:「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总之与身俱起,名曰俱生。后横计生,名分别起。此中分别起,其惑强,却易断。俱生起弱,而反难断。因而于见道先顿断分别起之惑,次于修道渐渐断俱生起之惑也。
诸识生缘
【佛学次第统编】
诸识生缘者。
一、眼识现行,若依肉眼,具九缘生,所谓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第八,七、染净第七,八、分别第六,九、能生种子。若依天眼,唯除明空。
二、耳识依八,除明。
三、鼻、舌、身三依七,除空。
四、第六依五,根、境、作意、根本第八、能生种子。
五、第七八识以四缘生,谓一、俱有依,二、所缘,三、作意,四、能生种子。
能所引生
【佛学次第统编】
能所引生者:
一、无明及行,名能引支,能引识等五果种故。
二、识等五种,名所引支,是前二支所引发故。
三、爱取及有,名能生支,近生当来生老死故。
四、生及老死,名所生支,是爱取有近所生故。
生死相续
【佛学次第统编】
问:「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答:「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盖界内分段生死,由有漏善不善业种子为因,烦恼障种以为助缘,招于六道身命粗异熟果。前尽后生,即彼界外不思议变易生死,亦由无漏有分别业种子为因,所知障种以为助缘。感于三种意生身,细异熟果,前后改转,是则二种生死。皆由内识惑业所感,何藉外缘哉!」
〔表〕
四生(二)
【佛学次第统编】
四生者:
一、自生 自此所生,此生之上,无复更生。
二、他生 从他而生,以对自故,说名他生,若就他自,亦是自生。
三、共生 谓自他和合而生。
四、无因生 谓不自不他不共,无因而生。
生病
【佛学次第统编】
于一切法堕生病者,别有四辈:一执自生,二执他生,三执自他和合生,四执非自他生。
自生
【佛学次第统编】
执自生有四:
一、计有神我自生,有十一:
一、计主谛神我生 即迦毗罗。计诸法自生而有神,神名为主谛。此主谛者,生于法初,遍于一切,能生诸法,立二十五谛义,为修行法门。二十五谛者:
一、主谛 为后二十四依谛之所依,诸法之主宰也。
二、依谛 依前主谛而生二十四谛:
一、冥谛 是为谛初,八万劫前,不能尽知,强名冥谛。此冥谛者,依于主谛,而能递生者也。
二、觉谛 是为中阴识,亦名为大,从冥谛生。
三、我谛 是为我心「不同神我」亦名我慢,亦名为意,从于觉生。
四、色 是为色尘,从我生。
五、声 是为声尘,从我生。
六、香 是为香尘,从我生。
七、味 是为味尘,从我生。
八、触 是为触尘,从我生。
九、空 是为空大,从声尘生。
十、风 是为风大,从声触二尘生。
十一、火 是为火大,从声色触三尘生。
十二、水 是为水大,从色声味触四尘生。
十三、地 是为地大,从色声香味触五尘生。
十四、眼 是为第一知根,从火大生。
十五、耳 是为第二知根,从空大生。
十六、鼻 是为第三知根,从地大生。
十七、舌 是为第四知根,从水大生。
十八、身 是为第五知根,从风大生。
十九、手 是为第一业根,此下皆从大生。
二十、足 是为第二业根。
二十一、口 是为第三业根。
二十二、大遗 是为第四业根。
二十三、小遗 是为第五业根。
二十四、心 是为平等根,能遍缘故名平等。
二、计芥子神我生 即迦毗罗支流,诸自生而有神我生于心中如芥子,计能生诸法,以是为本。
三、计麦粒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细如麦粒,为心主宰,生于诸法,其本宗同上。
四、计豆皂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如豆皂大,为心主宰,能生诸法,本宗同上。
五、计半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其心中,其长半寸,为诸法因,本宗同上。
六、计一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长一寸许,在其心中,发生诸法,本宗同上。
七、计拇大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大如拇指神我,生彼心中,出生诸法,本宗亦同上。
八、计内身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譬如像生,有骨在形体先,彼能生法,本宗亦同上。
九、计能增长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随身大小,能生诸法,本宗并同上。
十、计无色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于体中,名为细身,非凡情能见,为诸法主,本宗亦同上。
十一、计清净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清净神,我在于身中,莫能染污,名净色身,能生诸法,本宗亦同上。
右十一种异执,皆计诸法从神我生,其源同出迦毗罗主谛,但立说有小异耳。
二、计五阴生者有二:
一、计五阴总相生 即六师等,计诸法从自体五阴生,执五阴实有。
二、计五阴别相生 有六:
一、计色阴生 此人计自体色阴,能生诸法,执色为本。
二、计受阴生 此人计自体受阴,能生诸法,执受为本。
三、计想阴生 此人计自体想阴,能生诸法,执想为本。
四 计行阴生 此人计自体行阴,能生诸法,执行为本。
五、计识阴生 此人计自体识阴,能生诸法,执识为本。
六、计根身生 即布吒婆楼,计血肉身形,能生诸法,执身为本。
右前五种异执,皆知有五阴法。计五阴即我,计法从彼生,其源由迦毗罗依谛中来。后一种异执,但于身起著,尚不知有五阴法,何况生无生法乎?
三、计唯性生者,即执有小乘人,计诸法各从自体性生。如梨捺等,皆唯从性大能生事大。
四、计唯理生者 即执空小乘人,计诸法各从二空理生。如依虚空,有地水火风等,皆唯从理大,能生事大。
右二种异执,皆是佛法中人,禀教成迷者也。
自他俱生
【佛学次第统编】
执自他俱生者,复有二辈,云何为二?
一、于有情计自他生 即尼犍子人,说未有天地万物已前,唯一男一女和合,即生天地万物一切诸法。
二、于非有情计自他生 即鞞世崽人说,天地万物从二微尘和合而生,由是彼和合体,能生诸法。
右二种人,皆迦毗罗支流,计诸法自他和合而生也。
非自他生
【佛学次第统编】
执非自他生者,亦有四辈,云何四辈?
一、计虚空生 即口力外道说。虚空是万物,因虚空生诸法,其生相如下:
一、最初唯有虚空。
二、从虚空生风。
三、从虚空有风生火。
四、从虚空风火生暖。
五、从火暖生水。
六、从水冻凝冰作地。
七、从地生种种药草。
八、从药草生谷。
九、从谷生命生诸有情。
二、计自然生 即无因外道,执一切法无因而生。如风起息,如河㳽竭,如木荣悴,无有作者。
三、计强伏生 即强伏论师,执随物欲生。如大水泉涌,草木枝叶,堕中聚作一抟,此是强伏随风飘鼓,或吹向升,或复东西,如是种种,随所欲起。
四、计无所有生 即无所有论师,执空尽无所有,有何相应,都无所有。
右四种异执,皆计非自他生诸法者也。
观生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生不生生时不可得故。今生已不生,不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如说:
生果则不生  不生亦不生  离是生不生 生时亦不生
生名果起出,未生名未起未出,未有生时名始起未成,是中生果不生者,是生生已不生。何以故?有无穷过故,作已更作故。若生生已,生第二生。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如是生则无穷,是事不然,是故生不生。复次,若谓生生已生所用生生,是生不生而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初生不生而生,是则二种生,生已而生,不生而生故。汝先定说,而今不定,如作已不应作,烧已不应烧,證已不应證,如是生已不应更生,是故生法不生,不生法亦不生。何以故?不与生合故。又一切不生,有生过故。若不生法生,则离生有生,是则不生。若离生有生,则离作有作,离去不去,离食有食,如是则坏世俗法,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不生。复次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应生。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兔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故不应说不生而生。问曰:「不生而生者,如有因缘和合时方作者方便具足,是则不生而生,非一切不生而生,是故不应以一切不生而生为难。」答曰:「若法生时方作者方便众缘和合生,是中先定有不生,先无亦不生。又有无亦不生,是三种求生不可得,如先说。是故不生法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有生生过,不生而生过故,生时法生分不生如先说。未生分亦不生如前说。复次若离生有生时,则应生时生,而实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说人生有时生,则有二生:一以生时为生,二以生时生。无有二生,云何言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未有生无生时生,于何处行生?若无行处则无生时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如是生不生生时皆不成。生法不成故,无生住灭亦如是。生住灭不成故,则有为法亦不成。有为法不成故,无为法亦不成。有为无为法不成故,众生亦不成。是故当知一切法无生,毕竟空寂故。」
生灭门
【佛学次第统编】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