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锡服(錫服)
赐予紫服。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八:“然公宽厚长者,记存故旧,尝与 邵武 姓 鱼 一僧相善,及贵,犹不忘,为 鱼 奏紫方袍,弟子 守仙 亦沾锡服。”参见“ 赐紫 ”。
分類:赐予
《國語辭典》:赐紫(賜紫)  拼音:sì zǐ
唐代官制,三品以上官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官位不到三品和五品的人,则有赐紫赐绯,赐紫必兼金鱼袋。见《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也称为「赐金紫」。
《漢語大詞典》:赐问(賜問)
(1).谓赐予慰问。 汉 司马相如 《长门赋》:“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 宋 梅尧臣 《送刘元忠学士归陈州省亲》诗:“公子言归日,天王赐问优。”
(2).称人来信的敬辞。 宋 王安石 《答孙少述书》:“兄赐问者八九,奉答卒不过一再而已。”
(3).谓请师长教诲。用作敬辞。 明 夏完淳 《招魂》:“ 张西铭 先生,家大人金石交也。予小子获乌爱焉,五龄侍函丈,摘疑赐问,音徽宛存。”
《國語辭典》:封典  拼音:fēng diǎn
封建帝王以爵位名号赐予臣下及其家属的荣典,始于晋宋。清制,诸臣有功受封,在本身称为「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在世的称为「封」,已逝的称为「赠」。如:「古时一人居官,则全家皆受封典,真所谓『一人得道,举家升天』。」南朝宋。颜延之〈自陈表〉:「臣班叨首卿,位尸封典。」
《漢語大詞典》:出赐(出賜)
(1).支出,赐予。周礼·天官·职岁:“职岁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
(2).谓出于尊长所赐。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小娘子供道:‘自从小年夫妻都无一个亲戚来往,即不知把柬帖儿来的是甚色样人。如今看要教侍儿吃甚罪名,皆出赐大尹笔下。’”
《漢語大詞典》:册谥(册諡)
皇帝下诏书赐予谥号。 唐 独孤及《舒州山谷寺镜智禅师碑铭》:“上沛然降兴废继絶之詔,册諡禪师曰 镜智 。”清史稿·宣宗纪二:“﹝ 道光 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册諡 孝全皇后 ,翼日颁詔。”
《漢語大詞典》:垂哀
赐予哀怜。《晋书·滕脩传》:“年衰疾篤,屡乞骸骨,未蒙垂哀,奄至薨陨。”
分類:赐予哀怜
《漢語大詞典》:赐龙(賜龍)
赐予龙团新茶。 宋 苏轼 《新茶送签判程朝奉以馈其母有诗相谢次韵答之》:“火前试焙分新胯,雪里头纲輟赐龙。” 王文诰 辑注引 施元之 曰:“茶録:‘ 福建 贡茶,每若干,计纲以进。国朝故事,第一纲团茶至,即分赐近臣。’ 欧阳修 归田録:‘茶之贵者莫如龙凤。’”
分類:赐予新茶
《漢語大詞典》:赐生(賜生)
赐予活的牲畜。论语·乡党:“君赐生,必畜之。” 邢昺 疏:“谓君赐己牲之未杀者,必畜养之,以待祭祀之用也。”
《漢語大詞典》:赐策(賜策)
赐予策书。汉书·齐怀王刘閎传:“ 齐怀王 閎 与 燕王 旦 、 广陵王 胥 同日立,皆赐策,各以国土风俗申戒焉。”后汉书·邓训传:“ 元兴 元年, 和帝 以 训 皇后之父,使謁者持节至 训 墓,赐策追封,謚曰 平寿敬侯 。”
分類:赐予策书
《漢語大詞典》:雅况(雅況)
(1).美好的赐予。况,通“ 貺 ”。后汉书·臧洪传:“﹝ 袁绍 ﹞使 洪 邑人 陈琳 以书譬 洪 ,示其祸福,责以恩义。 洪 答曰:‘……前日不遗,比辱雅况,述叙祸福,公私切至。’”按,此指赐书。
(2).风雅之情。 明 孙柚 《琴心记·挑动春心》:“高才幸遇,雅况难通,怎得临身,使奴默覬。”
《漢語大詞典》:赐沾(賜霑)
赐予恩泽。 唐 杜甫 《野人送朱樱》诗:“忆昨赐霑门下省,退朝擎出 大明宫 。”
分類:赐予恩泽
《漢語大詞典》:颁给(頒給)
颁发赐予。 清 顾炎武 《读〈隋书〉》:“平 陈 凯旋,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於南郭,以次颁给。”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赐冰》:“京师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各衙门例有赐冰。届时由工部颁给冰票,自行领取,多寡不同,各有等差。”参见“ 颁发 ”。
《國語辭典》:颁发(頒發)  拼音:bān fā
1.颁布、发布。如:「段考成绩揭晓,老师颁发奖品给成绩优良的学生。」《清史稿。卷一五七。邦交志五》:「其禁止米谷以及禁期内应运之漕米、军米数目,各告示均须由中国政府颁发,以期共见。」
2.发给、授予。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政府对人民发给钱谷或其他物品而言。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一。户部。釐税》:「湖北省军兴以来,饷需支绌,请颁发部帖,劝商捐换,并咨取江苏抽釐章程,设局试办。」《福惠全书。卷七。钱谷部。解给》:「盖非上司颁发,无号可稽。」
《漢語大詞典》:况荣(況榮)
赐予荣誉。况,通“ 貺 ”。 汉 司马相如 《封禅文》:“意 泰山 梁甫 ,设坛场望幸,盖号以况荣。”
分類:赐予荣誉
《漢語大詞典》:赐乐(賜樂)
谓以钟磬一类乐器赐予臣下。礼记·王制:“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 汉 班固 《白虎通·考黜》:“能使民和乐,故赐之乐,以事其先也。礼曰:‘夫赐乐者,不得以时王之乐,事其宗庙也。’”
《漢語大詞典》:馈酳(饋酳)
谓赐予酒食养老。 唐 颜真卿 《广平文贞公宋公神道碑铭》:“悬车告老,庶保康强。方崇馈酳,孤映縑緗,天不憗遗,萎哲坏梁。”参阅礼记·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