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僧静泰

相关人物:共 2 位
共 2 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21—1178 【介绍】: 宋兴化军人,字实之。
高宗绍兴八年进士。
历迁监察御史,敢言阙失。
后除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时江西连年大旱,遂措置一路荒政,免税发廪,全活甚众。
孝宗淳熙元年,拜参知政事。
奏请取封桩米赈济淮南饥民。
二年,叶衡罢相,以首参行相事。
因主和议,责降安置英州,卒于贬所。
谥庄敏。
有《静泰堂集》。
全宋诗
龚茂良(?~一一七八),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南宋馆阁录》卷七)。历州、县属官,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监察御史、右正言。上疏劾龙大渊、曾觌,出知建宁府。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为广东提刑,就知广州(宋王十朋《梅溪后集》卷二六《广州重建学记》)。除江西运判,因救荒有功,除礼部侍郎。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拜参知政事(《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八)。四年,为谢廓然所构,落职放罢,安置英州,五年,卒于贬所(《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宋史》卷三八五有传。今录诗六首。
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龚茂良(?
——一一七八),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人。
绍兴八年进士。
为南安簿、邵武司法,调泉州察推。
改宣教郎,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
上言,除监察御史,迁右正言,极论龙大渊、曾觌奸回,除直秘阁、知建宁府。
二人既逐,起广东提刑,就知信州。
除直显谟阁、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
会江西连岁大旱,以右文殿修撰再任,全活数百万。
进敷文阁待制、除礼部侍郎。
淳熙元年拜参知政事,以首参行相事。
淳熙四年为谢廓然所构,责降英州安置,次年卒。
后复资政殿学士,谥庄敏。
著有《静泰堂集》。
见《宋史》卷三八五本传,雍正《福建通志》卷四四。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唐巴西道士。
居梓州,与卢照邻等交往。
与女道士王灵妃相恋,后弃之,骆宾王代灵妃作诗责之。
后至长安,居东明观。
能诗,喜嘲谑论辩。
高宗显庆中,敕与僧慧立、义褒论辩,连环不绝。
五年,敕与洛阳僧静泰论辩,传荣四度无答,帝令给事王君德责之,令还梓州。
有《道德真经注》。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年不详。
巴西(今四川绵阳)人。
高宗时长安东明观道士。
能诗,喜辩论,善嘲谑。
显庆、龙朔间,多次应诏与僧人义褒、静泰、灵辩等辩论佛道教义,并互相嘲谑。
总章二年(669)咏兴善寺火灾。
曾居梓州,与卢照邻为友。
在蜀时与女道士王灵妃相恋,后弃而至长安,骆宾王代王灵妃作长诗相责。
生平事迹散见《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丁、《大唐新语》卷一三、《幽忧子集》卷一、《骆临海集笺注》卷四、《太平广记》卷二四八引《启颜录》。
著《道德真经注》4卷,收入《正统道藏》。
全唐诗》存诗1首、断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