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吴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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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补续高僧传·明律篇
柳律师者。
是盖持律而苦行者也。
蜀开县大觉寺。
有柳律师行碑剥落。
其剥落未尽者。
犹可摹而为言。
师名法本。
临江乡人
自幼神秀颖异。
父母惟师一子。
尤爱重之。
甫七岁。
举动如成人。
一日忽告父母曰。
儿久处尘寰。
俗缘未释。
今欲弃僧为僧。
愿二亲莫以儿为念。
父母苦止之。
继之以泣。
师乃绝粒不食。
父母惧。
姑从之。
遂削发。
入山绝迹。
不踵家门。
勤修苦行。
日夕不辍。
年及十五。
经律论藏。
无不该览。
远近咸瞻礼之。
常处厚。
与师为方外交。
时就请教。
年九十九。
一日告众曰。
缘业殆尽。
吾将西归。
汝辈宜自勉。
端坐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