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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东登州卫人,字大器。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四年授礼科给事中。中官廖堂侄冒籍中河南乡试,物议沸腾,而畏堂,无人敢言。鼎上章发其事除名。后被诬,下狱斥归。世宗立,复故官,迁河南参议,改陕西副使,擢浙江按察使。召为应天府尹,未到任卒。
明诗纪事·丁签·卷十
鼎字大器,登州卫籍,本宣城人。弘治乙丑进士,授礼科给事中。以忤中官廖堂下诏狱,释为民。起故官,出为河南参议,历陕西副使、浙江按察使,进应天府尹。 田按:大器官黄门,以劲直著。诗特奇丽,惜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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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鼎,字大器,一字文相,号大竹,山东都指挥使司登州卫(今山东省蓬莱市)人。其高祖为陈迪。其高祖陈迪曾任礼部尚书,靖难时不屈而亡,子孙遣戍登州卫,遂改籍。中式山东乡试第三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七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一十名进士。正德四年(1509年),授礼科给事中。镇守河南宦官廖堂为福建人,其弟廖鹏之子廖铠冒籍,考中河南乡试举人,时议沸腾,但都畏惧廖堂而不敢举报。只有陈鼎独自上书揭发此事,廖铠除名,引起廖堂、廖鹏嫉恨。恰逢流寇四起,陈鼎上书陈述抗盗计策。廖堂派人摘其片语以激怒皇帝,陈鼎下狱。廖堂并称其囤积物资、疑有侵盗。尚书杨一清救之,陈鼎被释为民。明世宗即位,陈鼎复职,随后升任河南参议,任内督兵诛杀马隆等叛乱。改陕西副使,擢浙江按察使。召为应天府府尹,未任而卒。
《骈字类编》:大竹
汲冢周书路人大竹注路人东方蛮贡大竹丈荆州记临贺东山中有大竹数十围高亦数十 有小竹生其旁皆四五围
分类:大竹
《漢語大詞典》:寻竹(尋竹)
大竹。山海经·大荒北经:“ 有岳之山 ,寻竹生焉。” 郭璞 注:“寻,大竹名。” 晋 张协 《七命》:“寻竹竦茎荫其壑,百籟羣鸣聋其山。”
分類:大竹郭璞
《國語辭典》:郫筒  拼音:pí tǒng
一种盛酒器。一说郫地出大竹,土人截取竹筒盛酒,号称为「郫筒」。一说郫地土人剖取竹筒作为酿酒之用,称为「郫筒」。唐。杜甫 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诗五首之一:「鱼知丙穴由来美,酒忆郫筒不用酤。」唐。李商隐 因书诗:「海石分棋子,郫筒当酒缸。」
《漢語大詞典》:连筒(連筒)
亦作“ 连筩 ”。
(1).以竹筒缚于水车,旋转而引水。 唐 杜甫 《春水》诗:“接缕垂芳饵,连筒灌小园。” 仇兆鳌 注:“ 李实 曰: 川 中水车如纺车,以细竹为之,车骨之末,缚以竹筒,旋转时低则舀水,高则泻水,故曰‘连筒灌小园’。若 夔州府 修水筒,则引山泉者。” 清 顾禄 《桐桥倚棹录·山水》:“石梁,俗呼双吊桶,在 剑池 上,寺僧汲水处也……连筩称深汲,惠泽遍下土。”
(2).凿通大竹之节,使头尾相接而汲引泉水。 宋 苏轼 《独游富阳普照寺》诗:“连筒春水远,出谷晚鐘疎。” 元 王祯 农书卷十八:“连筒,以竹通水也,凡所居相离水泉颇远,不便汲用,乃取大竹,内通其节,令本末相续,连延不断,阁之平地,或架越涧谷,引水而至。” 元 黄镇成 《南山紫云山居》诗之三:“接板桥横涧,连筒水入厨。”
(3).钓筒。系于钓绳上的浮筒。 宋 戴复古 《江滨晓步》诗:“求鱼看下连筒钓,乞火听敲隣舍门。” 清 彭孙贻 《和诸家烟雨楼诗》之四:“酒酣独抱渔竿卧,罢钓连筒捲落花。” 清 顾光 《冰鲜行》:“谁怜白小亦羣命,雪融冰结交连筩。”
《漢語大詞典》:筱簜(篠簜)
(1).竹。篠,小竹;簜,大竹。书·禹贡:“厥贡惟金三品,瑶琨篠簜,齿革羽毛惟木。” 晋 陆云 《与陆典书书》之八:“东南之贵寳,真不但 会稽 之篠簜也。” 南朝 梁 江淹 《灵丘竹赋》:“被箘簵之窈蔚,结篠簜之溟濛。”
(2).引申为使高尚、美好。
《漢語大詞典》:竹王
汉 时 夜郎 国王。传说生于大竹中,故名。后汉书·西南夷传·夜郎:“ 夜郎 者,初有女子浣於 遯水 ,有三节大竹流入足閒,闻其中有号声,剖竹视之,得一男儿,归而养之。及长,有才武,自立为 夜郎侯 ,以 竹 为姓。 武帝 元鼎 六年,平 南夷 ,为 牂柯郡 , 夜郎侯 迎降,天子赐其王印綬。后遂杀之。 夷獠 咸以 竹王 非血气所生,甚重之,求为立后。 牂柯 太守 吴霸 以闻,天子乃封其三子为侯。” 唐 皮日休 《寄琼州杨舍人》诗:“行遇 竹王 因设奠,居逢木客又迁家。”
《國語辭典》:索桥(索橋)  拼音:suǒ qiáo
以绳索在两山间或河谷上架设的交通管道。为大陆缜西纵谷地区特有的渡河设备。
《國語辭典》:竹黄(竹黃)  拼音:zhú huáng
1.一种真菌类中药,寄生于箭竹等竹秆上,以子座入药。有祛风除湿、祛痰镇咳之功效。宋。僧赞宁《笋谱。二之出。镛竹笋》:「一说竹黄是南海边竹内尘沙加于竹,凝结成致竹兼笋,皆疗风疾。」
2.一种工艺品。以竹筒加工制成果盒、文具盒等。
《漢語大詞典》:杖刑
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 东汉 。 南朝 梁武帝 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北齐 北周 ,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 清 末。参见“ 五刑 ”。
《國語辭典》:五刑  拼音:wǔ xíng
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为墨、劓、剕、宫、大辟。《书经。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汉。孔安国。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2)秦汉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隋唐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4)现行刑法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项。
《漢語大詞典》:臀杖
刑罚名。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等抽击人的臀部。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四节:“ 定州 新乐县 一教场,保丁五十人,有四十九人受臀杖(打屁股)。”参阅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辨误二
《漢語大詞典》:山箐
(1).山中大竹林。元史·塔海帖木儿传:“ 塔海帖木儿 以四百人追至山箐中,大败之,擒 阿蒙 以归。” 明 无名氏 《招捕总录》:“ 奚卜薛 遣其部落 阿侯 拒战,败,逃入山箐。”
(2).指丛生竹子的山谷。彝族史诗《梅葛》第一部二:“兄妹在高山顶上滚石磨,哥在这山滚上扇,妹在那山滚下扇。滚到山箐底,上扇下扇合拢来。”
《漢語大詞典》:石筏
大竹筏或大木筏。石,通“ 硕 ”。 元 王逢 《江边竹枝词》之七:“石筏横津蛟莫窥,近山张弩或眠旗。”
《漢語大詞典》:筼筜笋(篔簹筍)
大竹笋。 唐 皮日休 《太湖诗·太湖石》:“胮肛篔簹笋,格磔琅玕株。”
分類:大竹竹笋
《漢語大詞典》:皇竹
大竹名。《西湖志·物产》:“ 五云山 云栖寺 夹道多竹,寺内有大竹一竿。国朝 康熙 四十六年, 圣祖仁皇帝 南巡幸寺,赐名曰皇竹。”
分類:大竹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