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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弹劾权(弹劾权)  拼音:tán hé quán
凡违法失职的公职人员,监察院得行使其职权,提出控诉,以监督其行为的权利,称为「弹劾权」。
《国语辞典》:亮票  拼音:liàng piào
1.将选票公开出示他人或公众。如:「选举结束开票时,选监人员必须一一唱票、亮票,以示选举的公正。」
2.一种违法的投票举止。如:「民意代表选举,刻意亮票是违法的。」
《国语辞典》:弹劾无私(弹劾无私)  拼音:tán hé wú sī
一视同仁地停止违法失职官员的职权,而没有私心。《幼学琼林。卷一。文臣类》:「汉张纲弹劾无私,直斥豺狼当道。」
《国语辞典》:平政院  拼音:píng zhèng yuàn
民国初年设置的政府机关。主要的任务为察理行政官吏违法不正的行为和纠举弹劾的案件。相当于今日的监察院。
《国语辞典》:诉愿权(诉愿权)  拼音:sù yuàn quán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处分,以致权利或利益受损害时,请求原处分机关或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审查该处分是否违法或适当,并作成决定的权利。
《漢語大詞典》:干欺
指违法侵盗之事。新唐书·杨炎传:“旧制,天下财富皆入左藏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出纳,举无干欺。”按旧唐书本传作“上下相辖,无失遗”。
分類:违法本传
《漢語大詞典》:法律责任
因实施违法行为或拒不履行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的性质、程度,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分。
《漢語大詞典》:法律制裁
广义指依据法律对违法者采取的惩罚措施。一般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狭义指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必须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实行,具有国家强制性。
《國語辭典》:罚款(罰款)  拼音:fá kuǎn
1.强制违法者缴纳一定金钱做为惩戒的处罚。如:「闯越平交道不仅要罚款,而且会被吊销执照。」也称为「罚金」。
2.对违反规定的人所罚的钱。如:「你可以将应缴的罚款直接划拨到各裁决所。」也称为「罚金」。
《漢語大詞典》:背公营私(背公營私)
亦作“ 背公向私 ”。 谓损公肥私,违法求利。宋书·百官志下:“二千石不奉詔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姦。” 宋 张商英 护法论:“今背公营私者侵渔不已。” 清 昭梿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 郭 疏云:‘ 明珠 与 余国柱 背公营私诸款。’”
分類:违法
《漢語大詞典》:敝窦(敝竇)
弊端,营私违法的漏洞。 明 何士晋 《工部厂库须知·议册库》:“署中向无册库,案卷漫失,且诸胥有所不便,则恣意窃燬之,稽覆无从,敝竇百出。”
《漢語大詞典》:侵主
违法行事的君主。管子·七臣七主:“侵主好恶反法以自伤,喜决难知以塞明。” 尹知章 注:“越法行事谓之侵。所好所恶,皆反於法,故自伤。”
《國語辭典》:谋图不轨(謀圖不軌)  拼音:móu tú bù guǐ
预谋做不法叛逆之事。《晋书。卷七六。王廙传》:「兄抗旌犯顺,杀戮忠良,谋图不轨,祸及门户。」也作「图为不轨」。
《國語辭典》:谋为不轨(謀為不軌)  拼音:móu wéi bù guǐ
轨,法度。谋为不轨指计画做叛逆的事。《魏书。卷一九。景穆十二王传中。任城王云传》:「高祖召澄入见凝闲堂,曰:『适得阳平表曰,穆泰谋为不轨,招诱宗室。』」也作「图为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