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32
词典
1
分类词汇
131
共131,分9页显示
上一页
1
1
2
3
4
5
6
7
8
9
3
4
5
6
下一页
分类词汇
(续上)
沿袭
随班
从实
循例
参照
便文
如命
依仿
准式
从绳
修法
倚声
免试
和韵
俗谛
《國語辭典》:
沿袭(沿襲)
拼音:
yán xí
依循旧法。《陈书。卷三三。儒林传。沈文阿传》:「若此数事,未闻于古,后相沿袭,至梁行之。」唐。韩愈〈读仪礼〉:「沿袭不同,复之无由。」
分類:
沿袭
依照
照旧
旧例
例行
绪言
《漢語大詞典》:
随班(隨班)
谓依照官位等次入朝供奉。
《
宋史·职官志二
》
:“初除説书二人,皆以隐逸起, 蔡崈 、 吕瓘 ,仍遂其性,詔以士服随班朝謁入侍。” 明
高明
《琵琶记·丹陛陈情》
:“朝朝宿卫,早早随班。”
《
红楼梦
》
第五八回:“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薨,凡誥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
分類:
依照
官位
等次
入朝
供奉
《漢語大詞典》:
从实(從實)
依照实际、真实情况。
《
汉书·匡衡传
》
:“恐郡不肯从实,可令家丞上书。”
《水浒传》
第二六回:“你把我的哥哥性命,怎地谋害了,从实招了,我便饶你。”
《
红楼梦
》
第九四回:“还是 李紈 探春 从实的告诉了 王夫人 一遍。” 许地山
《凶手》
第二幕:“你与我从实招来,若有一句谎言,难免受刑。”
分類:
从实
依照
照实
真实
实情
《國語辭典》:
循例
拼音:
xún lì
依照惯例。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一:「宋牧仲尝言,文康公抚遵化日,苦旱,有司循例请禁屠沽。」
分類:
循例
依照
《國語辭典》:
参照(參照)
拼音:
cān zhào
参考仿照。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一○:「祥符间禁沈义伦本,自后沈本难得,今亦时见之,可以参照。」
分類:
参照
参考
对照
依照
《漢語大詞典》:
便文
完全依照法令条文而不加更动。
《
汉书·赵充国传
》
:“ 充国 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 宋
曾巩
《越州赵公救灾》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
《
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六年
》
:“便文自营以为智,模棱不决以为能。”
分類:
依照
法令
条文
更动
《漢語大詞典》:
如命
谓依照命令、指示行事。
《
古今小说·吴保安弃家赎友
》
:“僕有幼女,最所钟爱。勉受一小口为伴,餘则不敢如命。” 郭沫若
《南冠草》
第五幕:“ 王差官 如命用皮鞭抽打,但 顾咸正 若无其事,仍声声呼杀。”
分類:
依照
命令
指示
《漢語大詞典》:
依仿(依倣)
亦作“ 依放 ”。 仿效;依照。 汉
王充
《
论衡·奇怪
》
:“此或时见三家之姓,曰 姒 氏、 子 氏、 姬 氏,则因依放,空生怪説。” 唐
刘知几
《
史通·言语
》
:“凡所撰今语,皆依倣旧辞。” 宋
苏轼
《上韩太尉书》
:“皆依放儒术六经之言,而取其近似者以为口实。” 明
李贽
《答耿司寇书》
:“然而岂惟公爱依倣 孔子 ,僕亦未尝不愿依倣之也。” 清
戴名世
《宋嵩南制义序》
:“乃独取先生之文,相与依倣而驰骋。” 章炳麟
《论式》
:“然则依放典礼,辨其然非,非涉猎书记所能也。”
分類:
仿效
依照
《國語辭典》:
准式
拼音:
zhǔn shì
1.标准、法则。南朝梁。
萧统
文选序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也作「准式」、「准则」。
2.依照标准法式。唐。
孙逖
立忠王为皇太子制
:「可立为皇太子,仍取来月内择日册命,所司准式,主者施行。」
《國語辭典》:
准式(準式)
拼音:
zhǔn shì
标准、法则。如:「这是生活的准式。」也作「准式」、「准则」。
分類:
标准
依照
照准
准则
楷模
模式
样式
《漢語大詞典》:
从绳(從繩)
(1).依照绳墨取直。
《
书·说命上
》
:“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諫则圣。” 孔 传:“言木以绳直,君以諫明。”
(2).比喻匡正君失。 唐
朱湾
《咏柏板》
:“赴节心长在,从绳道可观。”
《旧唐书·李蔚传》
:“臣过忝渥恩,言亏匡諫,但举从绳之义,少裨负扆之明。”
(3).指笔直之木。比喻有用之材。 明
李贽
《八物》
:“譬之於鸟则宾鸿,於兽则猎犬,於草则国老,於木则从绳。同於鸟兽草木,而又不同於鸟兽草木,则以其为鸟兽草木本类之独著耳。”
分類:
依照
笔直
匡正
绳墨
有用
《漢語大詞典》:
修法
依照法令(行事)。
《商君书·定分》
:“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
分類:
依照
法令
《國語辭典》:
倚声(倚聲)
拼音:
yǐ shēng
填词。因为词的格律多根据前人的词谱范律而来,所以填词也称为「倚声」。
分類:
依照
歌曲
填词
声律
节奏
《國語辭典》:
免试(免試)
拼音:
miǎn shì
不用经过考试。如:「免试入学」。《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凡试补学生,太学则礼部主之,州府则以提举学校学官主之,曾得府荐及终场举人,皆免试。」
分類:
依照
规定
免除
考试
《國語辭典》:
和韵(和韻)
拼音:
hé yùn
为文作诗,讲求句中音调或句末韵脚和谐,称为「和韵」。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声律》:「是以声画妍蚩,寄在吟咏,吟咏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分類:
和韵
文雅
中音
音调
调和
风度
和谐
韵脚
《漢語大詞典》:
俗谛(俗諦)
(1).佛教语。佛教依照事物的现象而阐发的浅明而易为世人所理解的道理。又称“世谛”、“世俗谛”,与“真諦”相对。 唐
李邕
《海州大云寺禅院碑》
:“曾近俗諦,或乘法流。” 明
宋濂
《重塐释迦文佛卧像碑铭》
:“本则真諦,迹则俗諦。真俗混融,皆不思议之事,乌可以异观哉?” 范文澜
《唐代佛教·佛教各宗派》
:“所谓二谛,一是俗谛,二是真谛。”
(2).引申指浅陋的道理。 吴骞 辑
《扶风传信录》
附录引 清 王士禛
《
居易录
》
:“闻座客方谈
《
易
》
, 采苹 笑曰:‘诸君所説,皆俗諦耳。’”
分類:
佛教语
佛教
浅陋
道理
依照
阐发
世人
理解
附录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