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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家资(家資)  拼音:jiā zī
家庭所有的财产。《三国演义》第三五回:「即孟德有大志,愿将家资相助。」也作「家产」、「家财」。
分類:家资财产
《國語辭典》:中产(中產)  拼音:zhōng chǎn
1.中等资产。宋。叶适财总论二〉:「若夫齐民中产,衣食仅足,昔可以耕织自营者,今皆转徙为盗贼冻馁矣。」
2.拥有中等财产的人家。南朝齐。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下贫无兼辰之业,中产阙荐岁之赀。」
《國語辭典》:私藏  拼音:sī zàng
私有的财产。《汉书。卷八。宣帝纪》:「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句下唐。颜师古。注:「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晋书。卷二六。食货志》:「故于西园造万金堂,以为私藏。」
《國語辭典》:私藏  拼音:sī cáng
私行收藏或藏匿。《三国演义》第一一回:「时庞舒在长安城中,私藏吕布妻小,送还吕布。」
《漢語大詞典》:分财(分財)
(1).付出钱财。史记·平準书:“天子既下緡钱令而尊 卜式 ,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文》:“ 整 復云, 寅 ( 刘寅 )未分财赎 当伯 。”
(2).分家。后汉书·蔡邕传:“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3).指分配家中财产。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文》:“ 薛包 分财,取其老弱。” 清 梁章钜 浪迹三谈·李瀚蒙求:“ 郭巨 分财两弟,己独取母供养。”
《國語辭典》:变卖(變賣)  拼音:biàn mài
出售产业或物品。《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家各样的东西都变卖尽了,只有这几本心爱的古书是不肯卖的。」《红楼梦》第四八回:「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
《漢語大詞典》:异产(異産)
(1).谓非本国所产。左传·僖公十五年:“﹝ 晋侯 ﹞乘小駟, 郑 入也, 庆郑 曰:‘古者大事,必乘其产……今乘异产,以从戎事,及惧而变,将与人易。’” 杨伯峻 注:“异产,非本国所产。”
(2).指异母所生。陈书·文学传·江德:“﹝ 江德 ﹞与异产昆弟居,恩惠甚篤。”
(3).不共有财产,指分家。 清 吴敏树 《亡弟云松事状》:“兄弟三人虽异出……父母皆已早卒,实无所为异产别居者。”
《國語辭典》:顶头(頂頭)  拼音:dǐng tóu
迎头、当面。《儒林外史》第五四回:「走不得几步,顶头遇著一个人。」《红楼梦》第六六回:「那日,正走之间,顶头来了一群驮子。」
《國語辭典》:簿录(簿錄)  拼音:bù lù
查抄财产。《新唐书。卷一四九。刘晏传》:「然已命簿录其家,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人服其廉。」
《國語辭典》:畜产(畜產)  拼音:chù chǎn
1.人所饲养的牛、马、鸡、犬等牲畜。《墨子。号令》:「小城不自守通者,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史记。卷一一○。匈奴传》:「及冒顿以兵至,击,大破灭东胡王,而虏其民人及畜产。」
2.骂人的话。指人品格低劣,如同畜生。《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客不堪之,骂曰:『畜产。』」
《漢語大詞典》:异财(異財)
(1).分开财产。多指分家。 汉 班固 《白虎通·封公侯》:“受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无分离异财之义。”《后汉书·党锢传序》:“礼,从祖兄弟别居异财,恩义已轻,服属疎末。”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然谓 安氏 异财时,剖此帖为二。”
(2).分外的财物。 宋 王安石 《兼并》诗:“ 三代 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國語辭典》:富翁  拼音:fù wēng
财富很多的人。《老残游记二编》第七回:「家有田原数十顷,就算得个小小的富翁了。」
《漢語大詞典》:入众(入衆)
谓将私房财产、奴婢作为各房公产。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 刘氏 丧亡,抚养孤弱,叔郎 整 ,常欲伤害,侵夺分前奴教子 当伯 ,并已入众;又以 钱婢 姊妹弟 温 ,仍留奴自使。”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 整 兄弟后分奴婢,唯餘婢 緑草 入众。 整 復云 寅 未分财赎 当伯 ,又应属众。”
《漢語大詞典》:殖产(殖産)
置产;增殖财产。 清 慕天颜 《请开海禁疏》:“岁有所出,则於我毫无所损;而殖产交易,愈足鼓艺业之勤。”
《國語辭典》:过活(過活)  拼音:guò huó
1.生活度日。元。张可久〈清江引。红尘是非不到我〉曲:「红尘是非不到我。茅屋秋风破,山村小过活,老砚閒工课。」
2.用以维生的产业。《醒世姻缘传》第三四回:「他一向有些好与人赌博,所以把一个小小过活弄得一空,连一点空地铺也都卖了。」
《漢語大詞典》:告缗(告緡)
指告发富户隐匿财产,逃漏税款。史记·酷吏列传:“出告緡令,鉏豪彊并兼之家。” 张守节 正义:“ 武帝 伐四夷,国用不足,故税民田宅、船乘、畜产、奴婢等,皆平作钱数。每千钱一算,出一等,贾人倍之。若隐不税,有告之,半与告人,餘半入官。”后汉书·鲜卑传:“乃兴盐铁酒榷之利,设告緡重税之令。”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四:“监司督责,以刻为明,簿法之苛,过於告緡。” 清 吴伟业 《短歌》:“胠篋从他误攫金,告緡怜我非怀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