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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中行
(1).行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论语·子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
(2).泛指中庸之道。 清 姚鼐 《方侍庐先生墓志铭》:“先生默默,独守中行。”
(3).中等德行。荀子·子道:“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篤,人之中行也。”
《國語辭典》:中和  拼音:zhōng hé
1.儒家以中正平和为中庸之道的精神修养。后亦泛指平衡稳定、不受干扰的状态。《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荀子。致士》:「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政之隆也。」
2.中和反应的简称。参见「中和反应」条。
3.地名。隶属新北市中和区,北侧紧临板桥区,南接土城、新店,东界永和区。以旧时的中坑、漳和二庄而得名。民国六十八年一月一日,与永和同时升格为县辖市,民国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又改制为中和区。在建设上,一度落后永和甚多,自华中桥通车后,发展迅速,已能与永和并驾齐驱,台北捷运中和线通车后,更加速了繁荣。境内名胜古迹首推圆通寺。
《國語辭典》:执中(執中)  拼音:zhí zhōng
语本《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守中正之道,无过与不及。
《漢語大詞典》:中制
(1).中等规格。周礼·考工记·弓人:“弓长六尺有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有三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郑玄 注:“人各以其形貌大小服其弓。” 贾公彦 疏:“此以弓有长短三等,人亦有长短三等而言,取其弓与人相称之事。”
(2).合乎中庸之道的典章、制度。《汉书·董仲舒传》:“ 孔子 曰:‘奢则不逊,俭则固。’俭非圣人之中制也。”新唐书·儒学传中·王元感:“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两称,是以祥则縞带素紕,禫则无不佩。” 宋 苏辙 《辞户部侍郎札子》:“方欲酌今昔之中制,采吏民之公言。”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论一》:“圣人治天下……必将有以合乎人情之所宜。是故中制者,圣人之法也。”
(3).谓从中干预。宋史·岳飞传:“帝答曰:‘有臣如此,顾復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 明 张居正 《答郭华溪》:“一切剿处事宜,公所画俱当,惟公自裁,便宜行之,不敢中制。”
《漢語大詞典》:履中
(1).躬行中庸之道。 汉 刘向 说苑·修文:“彼 舜 以匹夫,积正合仁,履中行善,而卒以兴。” 汉 焦赣 《易林·蛊之兑》:“含和履中,国无灾殃。”
(2).犹居中。谓践祚。 汉 焦赣 《易林·大有之坎》:“天地九重, 尧 舜 履中。正冠垂裳,宇宙平康。”
《漢語大詞典》:协中(協中)
符合中庸之道;适中,合适。《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 孔颖达 疏:“民皆合於大中,言举动每事得中,不犯法宪,是合大中。” 宋 叶适 《徐德操〈春秋解〉序》:“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 潮州 殆鲜焉。” 明 张居正 《奏请圣母裁定大婚吉期疏》:“今若定以春时,则既有合於天地交泰、万物化醕之意,且当圣龄十六,又率遵乎累朝列圣之规,不迟不早,最为协中。”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自是决徒者差减,帝尝称其( 王曾 )协中。” 清 林则徐 《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摺》:“若逕坐死罪,是与十恶无所区别,即於五刑恐未协中。”参见“ 大中 ”、“ 中道 ”。
《漢語大詞典》:谨庸(謹庸)
谓言行敬慎合乎中庸之道。语本易·乾:“庸言之信,庸行之谨。” 孔颖达 疏:“庸谓中庸。庸,常也。从始至末,常言之信实,常行之谨慎。”又礼记·中庸:“庸德之行,庸言之谨。” 郑玄 注:“言德常行也,言常谨也。” 明 赵南星 《许州重修尊经阁记》:“夫 郑公 之深於道也,於其谨庸、强恕之训知之矣。过於庸则非道,离於恕则非仁。”
《國語辭典》:不偏不倚  拼音:bù piān bù yǐ
一点也没有偏差。《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宋。朱熹。章句:「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不料鄞县县大老爷,从门前经过,这盆水不偏不倚,恰恰泼在县大老爷的轿子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