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丑类(醜類)  拼音:chǒu lèi
1.恶人。《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志》:「致届官渡,大歼丑类。」
2.以同类的事物相比。《礼记。学记》:「古之学者,比物丑类。」
《漢語大詞典》:推类(推類)
犹类推。谓比类而推究。墨子·经下:“推类之难,説在﹝名﹞之大小。” 汉 王充 论衡·实知:“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 宋 苏轼 《郊祀奏议》:“ 秦 燔诗书,经籍散亡,学者各以意推类而已。”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吕超墓出土吴郡郑蔓镜考》:“唯索缕、采药、辟兵、却病之事兴作甚多,后世推类,或并以造竟。”
《漢語大詞典》:类见(類見)
(1).古礼名。诸侯死后世子见天子代父受国之礼。礼记·曲礼下:“既葬,见天子,曰类见。” 郑玄 注:“代父受国。类,犹象也。执皮帛,象诸侯之礼见也。其礼亡。” 孔颖达 疏:“此诸侯世子父死,葬毕而见天子礼也。类,象也,言葬后未执玉而执皮帛以象诸侯见,故曰类见。”
(2).比类而见。指由一事物由此而推看出类似的其他事物。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声律:“概举而推,可以类见。”
《漢語大詞典》:类叙(類叙)
谓按人或事物的性质比类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货殖传》后类叙 樊嘉 、 如氏 、 苴氏 、 王君 、 房豉 、 樊少翁 等。”参见“ 类叙法 ”。
《漢語大詞典》:类叙法(類叙法)
史书比类叙事的方法。即类叙数人于一传。始于 班固 汉书,如《鲍宣传》后历叙一代清名之士 纪逡 、 薛方 、 郇城 …… 曹竟 等。其后史书多采用此法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輒类叙数人……《齐书》之后,梁书亦有此类叙法。”
《漢語大詞典》:类叙法(類叙法)
史书比类叙事的方法。即类叙数人于一传。始于 班固 汉书,如《鲍宣传》后历叙一代清名之士 纪逡 、 薛方 、 郇城 …… 曹竟 等。其后史书多采用此法叙事。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九:“《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輒类叙数人……《齐书》之后,梁书亦有此类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