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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民生  拼音:mín shēng
1.人民的天性。《书经。君陈》:「惟民生厚,因物有迁。」唐。孔颖达。正义:「惟民初生自然之性皆敦厚矣。」
2.人民的生计。如:「民生议题向来都是施政的重点所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可谓骄。」
《國語辭典》:纳粟(納粟)  拼音:nà sù
古代有捐纳粟米得官或入国子监,后改用银两,以迄清末。《宋史。卷四二九。道学列传三。朱熹》:「讫事,奉乞依格推赏纳粟人。」
《國語辭典》:监生(監生)  拼音:jiàn shēng
明清两代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具有此资格的人,就可以和秀才一样应乡试。取得资格的方法有两种:一、荫监,即由祖先的勋劳资历,按规定的制度取得。二、例监,即用捐纳的方式取得。
《漢語大詞典》:上斋(上齋)
指监生在国子监受业。儒林外史第四十回:“门上説,监里有个 武相公 ,叫做 武书 ,是个上斋的监生,就在 花牌楼 住。”
《漢語大詞典》:监照(監照)
(1).监,通“ 鉴 ”。犹照临。庄子·天运:“九洛之事,治成德备,监照下土,天下戴之,此谓上皇。”
(2).监,通“ 鉴 ”。监生的凭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再看那大纸包的,是一张监照,一张候选通判的官照。”《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百回:“他到得 上海 来,就盘缠断絶了。此刻拿了一张监照,两个奬札,在这里兜卖。”
《漢語大詞典》:生监(生監)
生员与监生。 清 黄钧宰 《金壶浪墨》卷一:“ 江 南抗漕案起,制军 陶公 ,谓生监不食漕,则州县不浮收。”《黄绣球》第十六回:“乡试的生监也有好几百名。”
《漢語大詞典》:纳监(納監)
明 清 科举时代富家子弟纳资为监生。儒林外史第三回:“现放着我这几个弟兄在此,每人拿几十两银子借与 周相公 纳监进场。”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洪由义》:“为长子捐官,次子纳监。”
《國語辭典》:捐监(捐監)  拼音:juān jiàn
缴纳财物为监生。起于明朝景帝年间,最初只限生员,后平民亦可纳赀为监生,称为「例监」,此制一直沿用到清代。
《國語辭典》:例监(例監)  拼音:lì jiān
科举制度中,依例以捐纳方式取得监生资格者。
《漢語大詞典》:优监(優監)
清 代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由附生选入国子监肄业者称为优监生。清史稿·选举志一:“监生凡四,曰:恩监、廕监、优监、例监。”
《漢語大詞典》:拨历(撥歷)
明 制,把国子监监生分拨各政府部门充历事生进行实习。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 殷盛 ﹞当初与 可成 同坐监,同拨歷的,近选得 浙江 按察使经歷。”明史·谢铎传:“上言六事,曰择师儒,慎科贡,正祀典,广载籍,復会饌,均拨歷。”
《漢語大詞典》:北皿
清 代各省贡监生参加 顺天 乡试,分南、北、中三卷。 奉天 、 直隶 、 山东 、 河南 、 山西 、 陕西 的贡监生,谓之北皿; 江南 、 江西 、 浙江 、 福建 、 湖广 、 广东 的贡监生,谓之南皿; 四川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的贡监生,谓之中皿。皿即监字的省写。参见“ 北贝 ”。
《漢語大詞典》:北贝(北貝)
清 时科举,北闱乡试硃卷,以满、蒙编“满”字号,汉军编“合”字号,贡监生编“皿”字号, 直隶 编“贝”字号;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北、中三类。所以 直隶省 之生员,谓之“北贝”。贝,即“员”之省。参阅《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录送乡试一》
《漢語大詞典》:皿卷
清 代科举, 顺天 乡试监生的试卷。取“监”下半部以为代号,故有此称。清史稿·选举志三:“﹝ 康熙 ﹞四十二年,停五经分房之例。至 顺天 房考,南、北省人廻避南、北皿卷,边省人廻避中皿卷,会房则同省相廻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