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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会约(會約)
(1).预先约定而相会。 唐 裴铏 《传奇·元柳二公》:“少顷有 玉虚尊师 当降此岛,与 南溟夫人 会约。”
(2).指共同订立的规约。 清 方苞 《〈学案〉序》:“ 金沙 王无量 辑学案以白鹿洞规为宗,而溯源於 洙 泗 ,下逮 饶仲元 、 真西山 所定之条目以及 高 顾 东林之会约。”
《漢語大詞典》:科约(科約)
规约。新唐书·李德裕传:“ 蜀 人多鬻女为人妾, 德裕 为著科约:凡十三而上执三年劳,下者五岁,及期则归之父母。”
分類:规约
《漢語大詞典》:行约(行約)
同行业所订的规约。《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拟抵制禁例策》:“吾以为用物必购于市,而集某类货,必有某类之行头,今唯有速联行头,严立行约,各自为治。”《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拟抵制禁例策》:“若某街某号,有无私卖 美 货,照格填写,违者则以背行约论,请于某行头而处置之。”
《國語辭典》:乡约(鄉約)  拼音:xiāng yuē
1.同乡的人共同遵守的规约。《宋史。卷三四○。吕大防传》:「尝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2.乡里中掌理公共事务的人。《老残游记》第四回:「派了八个人,东南西北,一面两匹马把住,不许一个人出去,将地保、乡约等人叫起。」
《国语辞典》:门规(门规)  拼音:mén guī
每个派系各自所立的规约。如:「他不守门规,已被逐出门墙。」
分类:派系规约
《漢語大詞典》:逾约(逾約)
亦作“踰约”。 超过预定的规约。 宋 洪迈 《夷坚丁志·袁娼冯妍》:“其母诣郡陈状云:‘卖此女时才五岁,立券以七年为限。今踰约二年矣,乞取归养老。’” 清 许奉恩 里乘·雄黄弹:“又越两年,计已逾约,於无人时,追忆坠欢,不禁潸焉出涕。”
《漢語大詞典》:乡规民约(鄉規民約)
由村民制定的用于本地的规约。如:制订乡规民约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措施。
《国语辞典》:秘密结社(秘密结社)  拼音:mì mì jié shè
多人结合的团体,其目的、规约、组织、活动均秘而不宣。
《漢語大詞典》:族约(族約)
(1).旧称封建社会宗族或家族的规约。
(2).族正之副。 清 冯桂芬 《复宗法议》:“名之曰族正,副之以族约。族正以贵贵为主。先进士,次举贡生监。贵同则长长,长同则序齿。无贵者或长长,或贤贤。族约以贤贤为主,皆由合族公举。”参见“ 族正 ”。
《漢語大詞典》:族正
清 时聚族而居的地方,挑选族中地位名望最高的人主持和裁决本族事务,名为“族正”。《清会典·户部·户口》:“又议准,聚族而居,丁口众多者,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立为族正,该族良莠,责令查举。” 清 冯桂芬 《复宗法议》:“宗子死,族人为之服齐衰三月,其母妻死亦然,以重其事,名之曰族正,副之以族约。”
《漢語大詞典》:党约(黨約)
党员应遵守的规约。 郭希仁 《从戎纪略》:“ 梅九 又作党约八语,约共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