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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伤别鹤
 
别操
    
吟别鹤
 
商陵
 
商陵怨
 
商陵闻别鹤
 
愁别鹤
 
憎别鹤
 
琴操寄恨
 
雅操入琴

相关人物
南陵牧子


《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八〈乐部十六·琴中〉~2738~
汉·蔡邕《琴操》:「高陵牧子娶妻无子,父母将改娶,牧子援琴鼓之,痛恩爱乖离,故曰别鹤操。」
《昭明文选》卷十八〈赋壬·音乐下·长笛赋〉~822~
唐·李善注引蔡邕《琴操》曰:「商陵牧子娶妻五年,无子,父兄欲为改娶,牧子援琴鼓之,叹别鹤以舒其慎懑,故曰别鹤操。鹤一举千里,故名千里别鹤也。」又引崔豹《古今注》曰:「别鹤操,商陵牧子所作也。牧子娶妻五年,无子,父母将为之改娶。妻闻之,中夜起,闻鹤声,倚户而悲。牧子闻之,怆然歌曰:『将乖比翼隔天端,山川悠远路漫漫。揽衣不寝食。』后人因以为乐章也。」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十一〈琴曲歌辞·琴操·别鹤操〉~305~
别鹤操者,商陵牧子所作也。牧子娶妻五年,无子,父兄将欲为改娶。妻闻之,中夜惊起,倚户悲啸。牧子闻之,援琴鼓之云云。痛恩爱之永离,因弹别鹤以舒情。故曰别鹤操,后仍为夫妇。

例句

陇水悲风已呜咽,离鹍别鹤更凄清。 司马逸客 雅琴篇

因送别鹤操,赠之双鲤鱼。 常建 送楚十少府

堕翎留片雪,雅操入孤琴。 李群玉 失鹤

商陵追礼教,妇出不能止。 白居易 和微之听妻弹别鹤操因为解释其义依韵加四句

无儿虽命薄,有妻偕老矣。幸免生别离,犹胜商陵民。 白居易 和微之听妻弹别鹤操因为解释其义依韵加四句

典故
伯宗直
 
相关人物
伯宗


《春秋左传·成公十五年》
晋三郤害伯宗,谮而杀之……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

例句

不厌梁鸿贫,常讥伯宗直。 权德舆 酬南园新亭宴会璩新第慰庆之作时任宾客

盗憎犹念物,花尽不知春。 薛能 春日寓怀

典故 
家鸡伴
  
征西家鸡肥
 
憎家鸡
 
怜野鹜
 
野雉疏家鸡
 
野鹜胜家鸡
 
野鹜厌家鸡
 
野鹜家鸡
 
随家鸡

相关人物
庾翼


晋·何法盛《晋中兴书》卷七
「庾翼书,少时与王右军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书曰:『小儿辈厌家鸡,爱野雉,皆学逸少书。须吾下当北之。」(据《九家旧晋书》清·汤球辑本)
《南史》卷二十二〈王昙首列传·僧虔〉
庾征西翼书,少时与右军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人书云:『小儿辈贱家鸡,皆学逸少书,须吾下当比之。』

《漢語大詞典》:生憎
最恨;偏恨。 唐 卢照邻 《长安古意》诗:“生憎帐额绣孤鸞,好取门帘帖双燕。” 宋 晏几道 《木兰花》词:“生憎繁杏緑阴时,正碍粉墙偷眼覰。” 清 赵翼 《秋燕》诗:“生憎燕子炎凉甚,春便飞来秋便归。” 陈子范 《有感》诗:“自笑惊弓如野鸟,生憎逐臭是青蝇。”
《國語辭典》:爱憎(愛憎)  拼音:ài zēng
喜好和憎恶。《韩非子。说难》:「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唐。元稹〈纪怀赠李六户曹崔二十功曹五十韵〉:「投分多然诺,忘言少爱憎。」
《國語辭典》:可憎  拼音:kě zēng
1.使人恼恨、厌恶。唐。韩愈 送穷文:「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语言无味者,皆子之志也。」
2.可爱。《董西厢》卷四:「可憎姐姐,休把人僝僽。」也作「可曾」。
3.可爱的人、意中人。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三折》:「若是回廊下没揣的见俺可憎,将他来紧紧的搂定。」元。无名氏《云窗梦》第三折:「这搭儿再能见俺可憎,便医可了天样般相思病。」也作「可憎才」。
《漢語大詞典》:憎爱(憎愛)
憎恨与喜爱。韩非子·解老:“处乡不节,憎爱无度,则争鬭之爪角害之。”《后汉书·文苑传下·刘梁》:“不在逆顺,以义为断;不在憎爱,以道为贵。” 宋 曾巩 《泰山谢雨文》:“其虚心也,物有来而必应;其公听也,无憎爱之常情。”
分類:憎恨喜爱
《漢語大詞典》:憎命
憎恶命运(亨通)。语出 唐 杜甫 《天末怀李白》诗:“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杨伦 笺注:“文人多遭困躓,反似憎命之达者,即诗能穷人意。” 明 孙柚 《琴心记·狱中哀泣》:“文章憎命欲如何,始信无阶有网罗。”《花月痕》第二回:“ 祖士雅 气概激昂, 桓子野 性情悽惻, 痴珠 兼而有之。文章憎命,对策既摈於主司,上书復伤乎执政。”参见“ 文章憎命 ”。
《國語辭典》:文章憎命  拼音:wén zhāng zēng mìng
形容文才好,却命运乖舛。《聊斋志异。卷一。叶生》:「不意时数限人,文章憎命,及放榜,依然铩羽。」《官场现形记》第五四回:「不怪自己错了韵,反骂主司去取不公,叹自己文章憎命。」
《漢語大詞典》:怨憎
怨恨憎恶。 三国 魏 嵇康 《幽愤诗》:“欲寡其过,谤议沸腾。性不伤物,频致怨憎。” 宋 叶适 《资政殿学士参政枢密杨公墓志铭》:“一 周 孔 之誉慕兮,百 共 鯀 之怨憎。”
分類:怨恨憎恶
《漢語大詞典》:盗憎(盜憎)
见“ 盗憎主人 ”。
《國語辭典》:盗憎主人(盜憎主人)  拼音:dào zēng zhǔ rén
盗贼憎恨物主对己设立防禦,以致不能获得财物。后即以此比喻奸邪者怨恨正直的人。《左传。成公十五年》:「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而嚣自挟奸心,盗憎主人,怨毒之情,遂归于臣。」也作「盗怨主人」。
《漢語大詞典》:憎嫌
厌恶;埋怨。 唐 韩愈 《县斋有怀》诗:“夷言听未惯, 越 俗循犹乍。指摘两憎嫌,雎盱互猜讶。” 元 高文秀《遇上皇》第一折:“招了箇女壻……每日只是吃酒,我这女孩儿,好生憎嫌他。”《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更有一节苦处,任你滴水成冰的天气,少不得向水孔中洗澣污秽衣服,还要憎嫌洗得不洁浄,加一场咒駡。” 老舍 《骆驼祥子》三:“可是 祥子 不憎嫌它们,不管它们是怎样的不体面,到底是些活东西。”
分類:厌恶埋怨
《漢語大詞典》:憎人
(1).可僧恶的人。墨子·天志中:“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 三国 魏 嵇康 《声无哀乐论》:“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则谓之怒味哉?”
(2).谓厌恶人。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
分類:厌恶恶人
《國語辭典》:憎恶(憎惡)  拼音:zēng è
憎恨恶人、坏事。《管子。霸言》:「圣人之憎恶也内,愚人之憎恶也外。」
《國語辭典》:憎恶(憎惡)  拼音:zēng wù
憎恨厌恶。《三国志。卷四四。蜀书。费袆传》:「值军师魏延与长史杨仪相憎恶,每至并坐争论。」
《漢語大詞典》:取憎
招致憎恶。左传·昭公十六年:“吾子何爱於一环,其以取憎于大国也。” 汉 徐干 中论·考伪:“昔 卫 公孟 多行无礼,取憎於国人。”
分類:招致憎恶
《漢語大詞典》:背憎
谓背地里憎恨。《诗·小雅·十月之交》:“蹲沓背憎,职竞由人。” 郑玄 笺:“背则相憎。” 晋 葛洪 抱朴子·汉过:“蹲踏背憎,即聋从昧。” 清 王夫之 《九昭》:“荃同芳其犹迷兮,又奚况夫背憎。”
《國語辭典》:别鹤(別鶴)  拼音:bié hè
1.失去配偶的鹤。比喻分离的夫妇。南朝宋。鲍照〈行路难〉一八首之三:「宁作野中之双凫,不愿云间之别鹤。」唐。杨尚〈原州百泉县令李君神道碑〉:「琴前镜里,孤鸾别鹤之哀;竹死城崩,杞妇湘妃之怨。」
2.别鹤操的简称。参见「别鹤操」条。《文选。嵇康。琴赋》:「王昭楚妃,千里别鹤。」晋。陶渊明〈拟古诗〉九首之五:「上弦惊别鹤,小弦操孤鸾。」
分類:离散夫妇
《漢語大詞典》:别鹤弄(别鶴弄)
《别鹤操》。 南朝 梁 何逊 《昭君怨》诗:“昔闻《别鹤弄》,已自軫离情。”
《國語辭典》:别鹤操(別鶴操)  拼音:bié hè cāo
乐曲名。相传商陵牧子娶妻五年而无子,父兄将为他休妻改娶。牧子悲怆,取琴作歌:「将乖比翼兮隔天端,山川悠远兮路漫漫,揽衣不寐兮食忘餐。」后人为之谱曲,称为「别鹤操」。
《漢語大詞典》:厌家鸡(厭家雞)
喻贱近贵远。 晋 何法盛 《晋中兴书》卷七:“ 庾翼 书,少时与 王右军 齐名, 右军 后进, 庾 犹不分(忿)。在 荆州 与都下书云:‘小儿辈厌家鸡,爱野雉,皆学 逸少 书,须吾下当北之。’” 唐 柳宗元 《殷贤戏批书后寄刘连州并示孟仑二童》诗:“闻道近来诸子弟,临池寻已厌家鸡。” 宋 陈师道 《赠吴氏兄弟》诗之一:“不解 征西 诸子弟,却怜野鶩厌家鸡。”
《國語辭典》:家鸡野鹜(家雞野鶩)  拼音:jiā jī yě wù
本为轻己所有而羡他人之物。后比喻喜新厌旧,弃妻室而喜外遇者。参见「家鸡野雉」条。宋。苏轼书刘景文所藏王子敬帖绝句〉:「家鸡野鹜同登俎,春蚓秋蛇揔入奁。」
《國語辭典》:家鸡野雉(家雞野雉)  拼音:jiā jī yě zhì
晋庾翼的书法与王羲之齐名,后来王氏书法盛行,学之者众。因此庾翼用家鸡比喻自己的书法,用野雉比喻王羲之的书法。见《太平御览。卷九一八。羽族部。鸡》引《晋书》。后比喻不同的书法风格。也用来比喻贵远贱近,喜新厌旧,更进一步指弃妻室而喜外遇者。也作「家鸡野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