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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边论
执异
宗徒
派系
偏激
信仰
论见
法先王
觉书
改议
诎道
贬夺
别士
傍说
眩夺
《漢語大詞典》:边论(邊論)
(1).守边御敌的观点主张。《宋书·袁淑传》:“窃观都护之边论,属国之兵謨, 终 晁 之抗辞, 杜 耿 之言事,咸云及经之棘,犹闕上算,烛郛之敬,裁收下策。”
(2).有关边事的讨论研究。 宋 韩琦 《论时事》:“二曰念边事。今政府循故事,纔午即出,欲稍留,则恐疑众,退朝食罢,忽遽签书而出,何暇款及疆事哉?谓宜须未正方出,延此一时以专边论。”
《漢語大詞典》:执异(執異)
谓持不同的主张。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章表:“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
分類:主张
《漢語大詞典》:宗徒
信徒;某种主张的信仰者。 鲁迅 《坟·科学史教篇》:“景教适以时起,宣福音於平人,制非极严,不足以矫俗,故宗徒之遘害虽多,而终得以制胜。” 鲁迅 《坟·文化偏至论》:“时乃有新神思宗徒出,或崇奉主观,或张皇意力,匡纠流俗,厉如电霆,使天下群伦,为闻声而摇荡。”
《國語辭典》:派系  拼音:pài xì
环绕著某个人或问题所组织的一个群体或小派别。
《國語辭典》:偏激  拼音:piān jī
过于极端,失去平允。如:「他对任何事物都存有偏激的看法。」
《國語辭典》:信仰  拼音:xìn yǎng
1.信服敬慕。如:「国人都衷心信仰孔孟思想。」
2.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的极度信服和敬慕。如:「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宪法保障的权利。」
《漢語大詞典》:论见(論見)
主张和见解。 刘绍棠 《西苑草》:“他也接到了中宣部的信,鼓励他大胆发表自己的论见。”
《漢語大詞典》:法先王
先秦 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 尧 、 舜 、 文 、 武 。与“法后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 清 陈澧 东塾读书记·孟子:“《离娄》章极论为政用先王之道,当时诸子之説竝作,皆不法先王而自为説也。” 胡适 《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变‘法先王’之儒家而为‘法后王’之儒家法家。”参见“ 法后王 ”。
《漢語大詞典》:法后王(法後王)
先秦 以 荀子 、 韩非 为代表的“法今”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当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因时制宜。与“法先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谬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 清 方苞 《书〈史记·六国年表序〉后》:“ 秦 始变古而传,乃曰法后王。”参见“ 法先王 ”。
《国语辞典》:觉书(觉书)  拼音:jué shū
一种外交文书,详载某一事件的始末和所主张的办法等。
《漢語大詞典》:改议(改議)
改变主张。后汉书·袁安传:“詔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譎诈,求欲无猒,既得生口,当復妄自夸大,不可开许。 安 独曰:‘……不宜负信於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 桓虞 改议从 安 。”
分類:变主主张
《漢語大詞典》:诎道(詘道)
谓某种主张无法实行。 汉 扬雄 《法言·寡见》:“如贤人谋之美也,詘人而从道;如小人谋之不美也,詘道而从人。” 元 房皞 《思隐》诗:“情知老去无多日,且向闲中过几年。詘道詘身俱是辱,爱诗爱酒总名仙。”
分類:主张实行
《漢語大詞典》:贬夺(貶奪)
谓对某种主张加以批评并使之改变。晋书·庾纯传:“而后将军 眅 ( 荀眅 )敢以私议贬夺公论,抗言矫情,诬罔朝廷,宜加贬黜。”南史·徐勉传:“射策甲科,起家王国侍郎,补太学博士。时每有议定, 勉 理证明允,莫能贬夺,同官咸取则焉。”
分類:主张批评
《漢語大詞典》:别士
墨子 主张兼爱,把反对兼爱者称作“别士”。墨子·兼爱下:“谁以为二士,使其一士者执别,使其一士者执兼,是故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是故退睹其友,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别士之言若此,行若此。”
《漢語大詞典》:傍说(傍説)
他人的主张;异说。《宋书·恩倖传·徐爰》:“昨因觴宴,肆意讥毁,谓制詔所为,皆资傍説,又宰辅无断,朝要非才,恃老与旧,慢戾斯甚。”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传闻而欲伟其事,録远而欲详其迹,於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説,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
《漢語大詞典》:眩夺(眩奪)
被迷惑而失去主张。 清 恽敬 《〈五宗语录删存〉序》:“ 朱子 曰:‘佛衰於禪,禪衰於棓喝。’夫 曹溪 之説法,岂可谓佛之衰? 百丈 之见大寂, 临济 之见大愚,岂可谓禪之衰?后之君子于此能自得焉,而不为所眩夺,则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