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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皂班
旧时州县衙役三班中的一班,其职掌站堂行刑。亦泛指差役。 沙汀 《记贺龙》二五:“你们还没有见过 清 朝时候的县长……出街的时候那个威风哟,前头两根长号,一群戴尖帽子的皂班。”参见“ 三班六房 ”。
《國語辭典》:三班六房  拼音:sān bān liù fáng
旧日州县衙门中吏役的总称。三班是衙役,分为皂班,掌看守牢狱;壮班,掌召捕;快班,掌侦缉。六房是文书吏,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儒林外史》第二回:「想这新年大节,老爷衙门里,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帖子来。」
《國語辭典》:皂快(皁快)  拼音:zào kuài
衙门中的差役、捕快。「皂」文献异文作「皂」。《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凡外郎、书手、皂快、门子及禁子、夜夫,曾在县里走动的,无不查到。」
《國語辭典》:三班六房  拼音:sān bān liù fáng
旧日州县衙门中吏役的总称。三班是衙役,分为皂班,掌看守牢狱;壮班,掌召捕;快班,掌侦缉。六房是文书吏,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儒林外史》第二回:「想这新年大节,老爷衙门里,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帖子来。」
《漢語大詞典》:私设公堂(私設公堂)
指非法拘捕、审判、监禁他人,施行刑讯逼供,甚至残害人的身体和生命的活动。 老舍 《神拳》第三幕:“你这么私设公堂随便杀人,恐怕不大合适吧!”
《国语辞典》:军牢快手(军牢快手)  拼音:jūn láo kuài shǒu
旧时专事缉捕、防卫和行刑的吏卒。《红楼梦》第一回:「丫鬟隐在门内看时,只见军牢快手一对一对的过去,俄而大轿内抬著一个乌纱猩袍的官府过去。」
《国语辞典》:劫法场(劫法场)  拼音:jié fǎ cháng
法场,古代行刑的地方。劫法场指到法场劫掠犯人。
《漢語大詞典》:恶杀都来(惡殺都來)
宋 、 元 、 明 时刽子手行刑前的叫喊声。《水浒传》第一一○回:“刽子手叫起‘恶杀都来’,恰好午时三刻,将 王庆 押到十字路头,读罢犯由,如法凌迟处死。”《醒世恒言·勘皮靴单证二郎神》:“监斩官读了犯由,刽子手叫起‘恶杀都来’,一齐动手,剐了 孙神通 。”
《漢語大詞典》:鬼头靶法刀(鬼頭靶法刀)
一种把柄上饰有鬼头像的行刑刀。《水浒传》第四四回:“当时 杨雄 在中间走着,背后一个小牢子擎着鬼头靶法刀。”
《國語辭典》:菜市口  拼音:cài shi kǒu
地名。位于北平市宣武门南,为清代处决犯人的地方。
《國語辭典》:三班六房  拼音:sān bān liù fáng
旧日州县衙门中吏役的总称。三班是衙役,分为皂班,掌看守牢狱;壮班,掌召捕;快班,掌侦缉。六房是文书吏,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儒林外史》第二回:「想这新年大节,老爷衙门里,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帖子来。」
《國語辭典》:夹棍(夾棍)  拼音:jiá gùn
一种古代的残酷刑具。以两根木棍及绳索夹紧犯人腿部逼供,始于南宋理宗时。《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全刑者曰械,曰镣,曰棍,曰拶,曰夹棍。五毒备具,呼謈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六:「夹棍始于宋理宗时,以木、索并施,夹两股间,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也称为「檀木靴」。
《漢語大詞典》:禁刑日
法令规定不准宰杀动物和对罪犯施行刑罚的日子。《元典章·刑部十六·违例》:“不合不体八月二十三日禁刑日,令帖书 刘庆益 问囚。”《元典章·刑部十九·禁刑》:“ 慈州县 民户 戴明 因定昏下财,禁刑日宰猪一口。”
《漢語大詞典》:木嚼
旧时行刑前塞在犯人嘴里的木制物。《三侠五义》第十五回:“四名衙役过来,与他口内啣了木嚼,剥去衣服,将芦席铺放,立刻捲起,用草绳束了三道。”
《漢語大詞典》:率杀(率殺)
谓依法行刑。书·康诰:“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 孔 传:“循理以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