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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三秦  拼音:sān qín
1.项羽分关中地,封秦降将章邯为雍王于咸阳以西,司马欣为塞王于咸阳以东,董翳为翟王于上郡,合称为「三秦」。
2.晋时十六国之前秦、后秦、西秦的合称。
《漢語大詞典》:下齐(下齊)
下衣的底边。《礼记·深衣》:“下齐如权衡以应平。” 陈澔 集说:“下齐,裳末缉处也。”
古代称合金中锡的含量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为“下齐”。古代合金多以锡与铜或铁相合。周礼·考工记·辀人:“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冶氏执上齐。” 郑玄 注:“多锡为下齐……少锡为上齐。” 孙诒让 正义:“锡多则金不纯,故为下齐。”
《漢語大詞典》:分鼎
谓三分天下而雄据一方。 唐 沈佺期 《铜雀台》诗:“昔年分鼎地,今日望陵臺。” 宋 王千秋 《贺新郎·石城吊古》词:“欲问 紫髯 分鼎事,只有荒祠烟树。”《三国演义》第一回:“后人有诗赞 玄德 曰:运筹决算有神功,二虎还须逊一龙。初出便能垂伟绩,自应分鼎在孤穷。”参见“ 三分鼎足 ”、“ 鼎立 ”。
分類:三分天下
《漢語大詞典》:田荆
据 南朝 梁 吴均 续齐谐记·紫荆树载, 京兆 田真 兄弟三人析产,拟破堂前一紫荆树而三分之,明日,树即枯死。 真 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顦顇,是人不如木也。”兄弟感悟,遂合产和好。树亦复茂。后因以“田荆”为兄弟和好之典实。 前蜀 贯休 《上留田》诗:“我欲使诸凡鸟雀,尽变为鶺鴒;我欲使诸凡草木,尽变为 田 荆。” 明 陈所闻 《念奴娇序·云住阁为欧阳平林青林长林题》套曲:“身在白云层,惟愿取披云载酒,同醉 田 荆。”
《漢語大詞典》:序分
佛教经论,分序、正、流通三分。初为序分,述其经发生因由,即缘起部分。 清 龚自珍 《正译第七·总正历代所译一切经》:“由是各经流通分,各各自名经中之王,序分各各造法会,各各名无量会,此文又三十倍其正文。”
《漢語大詞典》:少半
古谓三分之一。后谓不到一半。管子·海王:“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史记·项羽本纪“ 汉 有天下太半” 裴駰 集解引 三国 吴 韦昭 曰:“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一为少半。”《西游记》第五三回:“师父吃了有一少半,还剩了多半。” 清 姚鼐 《登泰山记》:“余始循以入,道少半,越中岭。”
《漢語大詞典》:二参(二參)
约数。谓二分或三分。参,三。史记·滑稽列传:“若乃州閭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 髡 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 司马贞 索隐:“二参,言十有二参醉也。”后因用以谓二三分醉,微醉。 清 赵翼 《偕补山崧霞游雪崖洞甲秀楼诸胜》诗:“ 卢仝 七碗餘, 淳于 二参后。”
《漢語大詞典》:倍差
增加一倍后又减去原数的三分之一。即增加到原数的一又三分之二倍。书·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鍰,閲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閲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閲实其罪。”史记·周本纪引此文。 张守节 正义:“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鍰二两也。”
谓相差很大。 宋 叶适 《瑞安县重建厅事记》:“ 嘉兴 许 君 兴裔 知县事,而大厅、琴堂始克并立,上极旁挟,比旧倍差,厚基博础,楹桷丰硕。民来观者,倾动惊骇。”
《漢語大詞典》:界沟
把舌头的前三分之二与后三分之一分开的V形沟,它容纳轮廓乳头
心脏右心房外边的浅沟
《漢語大詞典》:半旗
指降至离杆顶约占全杆三分之一处的国旗,用以表示哀悼。 浩然 《永世不忘毛主席》:“广场中央的旗杆矗立,悬挂的半旗在微风中无声地抖动。”
《国语辞典》:修宪(修宪)  拼音:xiū xiàn
在不变动宪法之基本原理前提下,对宪法作修订若修宪幅度超过宪法全文三分之一,则须重新制宪。
《漢語大詞典》:正脊
三分牲牢之脊,前脊为正脊。仪礼·少牢馈食礼:“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 郑玄 注:“脊从前为正。” 胡培翚 正义:“脊有三,前为正脊,中为脡脊,后为横脊。”
《国语辞典》:腭骨(腭骨)  拼音:è gǔ
构成颜面中央及下方各三分之一部分的骨骼。包括左右各一合成、固定不动的上颚骨,以及其下方能够作开闭运动的下颚骨,所有的上下腭骨牙齿即植立于腭骨齿糟,发挥咀嚼功能。也称为「颌骨」、「颚骨」。
《漢語大詞典》:正胁(正脅)
三分牲牢之胁,中胁为正胁。仪礼·少牢馈食礼:“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 郑玄 注:“胁旁中为正。” 胡培翚 正义:“脊两旁之肋谓之胁,胁有三:前为代胁,中为正胁,后为短胁。”
分類:三分牲牢
《國語辭典》:下半旗  拼音:xià bàn qí
升旗时将国旗升至杆顶再下降,使国旗与杆顶的距离为国旗长度的二分之一,以示哀悼。也称为「降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