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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还职(還職)
(1).犹复职。后汉书·陈忠传:“ 元初 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闕还职。”新唐书·刘审礼传:“有詔 审礼 徇忠以没,非有罪,宜各还职。”宋史·王安礼传:“ 绍圣 初,还职,知 永兴军 。” 明 余继登 《典故纪闻》卷十一:“其餘不满贯当流徒杖者,如旧赎罪还职。”
(2).还归而就职。北史·来护儿传:“十八年,詔追入朝,赐以宫女、宝刀、骏马、锦綵等物,仍留长子 楷 为千牛备身,使 护儿 还职。”
《漢語大詞典》:复圭(復圭)
谓复职。 明 杨慎 《艺林伐山·留圭复圭》:“曰:‘告公用圭。’古者,诸侯朝于天子,五玉辑瑞,此用圭之制也。尚书大传有留圭、復圭。留圭,如今之夺爵贬秩。无过行者,復其圭;能改过者,復其圭,如今之復职也。”
分類:复职
《漢語大詞典》:复服(復服)
谓复职。逸周书·允文:“命夫復服,用损忧耻,孤寡无告,获厚咸喜。” 朱右曾 注:“復,反;服,事也。命夫以小过削职者皆復之。”
分類:复职
《漢語大詞典》:叙复(敍復)
获罪降职之官按后来的劳绩恢复职位。宋史·职官志九:“右常调转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敍復人自水部转。”
《漢語大詞典》:还官(還官)
(1).回任复职。新唐书·儒学传上·颜师古:“ 太宗 即位,拜中书侍郎,封 琅邪县男 ,以母丧解。服除,还官。”
(2).归还官府。魏书·释老志:“若官地盗作,即令还官。”明史·食货志三:“春振贫民,秋成还官。” 清 袁枚 随园随笔·青苗钱不始于王安石:“至 宋 李参 为 淮南 转运使,令民自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穀熟还官,号青苗钱。”
《國語辭典》:复位(復位)  拼音:fù wèi
1.返回原来的位置。如:「司仪请主席向国父遗像鞠躬后复位。」
2.恢复原有的执政地位。如:「土木堡之变后,明英宗被尊为太上皇,直到景帝驾崩后方才复位。」
《漢語大詞典》:甄复(甄復)
经审查后复职。 宋 陆游 《上殿札子》:“庆典之行,所及至广,贴职以上,例皆甄復。”
分類:审查复职
《漢語大詞典》:拔钉钱(拔釘錢)
五代 赵在礼 所征的人头税,是 赵 复职后对人民称其去职为“拔钉”的报复性措施。后用以代称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新五代史·杂传八·赵在礼:“ 在礼 在 宋州 ,人尤苦之;已而罢去, 宋 人喜而相谓曰:‘眼中拔钉,岂不乐哉!’既而復受詔居职,乃籍管内,口率钱一千,自号‘拔钉钱’。” 清 赵翼 《回粤途次口占》之二:“昔到曾怜悬磬室,再来忍敛拔钉钱。”
《漢語大詞典》:概复(概復)
指免官后又一律复职。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恩诏冠带之滥:“凡恩赦,内俱开明,不许概復。其后渐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