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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正税
(1).旧指正额赋税。与“加耗”、“子税”等附加税相对。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旧制,田税每斛更输二升,谓之‘雀鼠耗’, 章 ( 王章 )始令更输二斗,谓之‘省耗’” 元 胡三省 注:“按 唐明宗 天成 元年四月敕文:‘应纳夏秋税子,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祇纳正税数,不量省耗。’” 清 姚鼐 《四川川北道按察副使鹿公墓志铭》:“正税罔赢,诛责贪惏。”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今土货出口而復进口者,尤宜在紧要处设卡徵收。土货出口,以过卡准照为凭;洋货进口,以入卡准照为準,总期该商进口出口货物完一正税即有一子税办法,以期税课充裕。”
(2).旧指主要赋税,与各种杂税相对。如 清 代称田赋、丁赋为正税。称盐课、茶课、牙税、当税等等为杂税。
《漢語大詞典》:正入
赋税的正额收入。资治通鉴·唐敬宗宝历元年:“ 播 领盐铁,诛求严急,正入不充而羡餘相继。” 胡三省 注:“正入,谓岁入有正额者。”
《漢語大詞典》:加耗
(1).古代在租税正额以外加收的损耗费。 五代 后唐 明宗 时,凡民间纳米,每石加收二升,谓之雀鼠耗。 五代 后汉 时 王章 又增至二斗,名为省耗。参见新五代史·汉臣传·王章
(2).指白银交换中加补的损耗量。 郑观应 《盛世危言·铸银》:“﹝纹银﹞用之于市肆,则耗损颇多,有加耗,有贴费,有减水,有折色,有库平、湘平之异,漕平、规平之殊。”
《國語辭典》:正数(正數)  拼音:zhèng shù
数学上称凡大于零的数为「正数」。
《漢語大詞典》:实廪(實廪)
(1).充实粮仓。后汉书·樊宏传论:“分地以用天道,实廪以崇礼节。”《南齐书·崔祖思传》:“籍税以厚国,国虚民贫;广田以实廪,国富民赡。” 唐 刘禹锡 《贺赦表》:“恤刑已责,实廪蠲徭。”
(2).指正额廪生。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吏部·监生选正官:“近年准贡事起,初犹以实廪,十年科举三次者加纳,既而甫补廪,未科举者亦滥觴矣。”
《漢語大詞典》:官耗
旧时征收田赋,于正额之外加收若干,名义上是弥补耗损,称官耗。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田制一:“故一亩之赋,自三斗起科,至於七斗,七斗之外,尚有官耗私增。计其一岁之穫,不过一石,尽输於官,然且不足。”
《漢語大詞典》:补增(補增)
补入增生。 明 清 制,学中生员,于正额外增广的名额叫增广生员,简称增生。 清 袁枚 《随园诗话补遗》卷一:“余十二岁,受 王交河 先生 兰生 知,入学;十五岁,受 李安溪 先生 清植 知,补增;十九岁,受 帅兰皋 先生 念祖 知,食餼。”
《漢語大詞典》:泛秩(汎秩)
亦作“泛秩”。 指正额外的官吏。 明 李东阳 《送宪副李君提学浙江序》:“今之论世官者,或谓其为剩员泛秩,无与乎学校之务。”